每项可获30万元创作经费补助!广东启动舞台艺术青年制作人扶持计划项目征集
发布时间:2025-04-28 21:05:51 浏览量:3
推动舞台艺术创作,推动年青艺术人才培养,广东又推出创新举措!
4月28日,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发布“广东省舞台艺术青年制作人扶持计划项目征集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该项目旨在激发广东文艺“原创力”,推动舞台艺术青年制作人才脱颖而出,推出更多群众喜闻乐见的舞台艺术精品。公告明确,入围的每个项目可获得创作经费补助30万元。
当代杂技剧场《站台》剧照(出品方提供)
公告明确,全省各级国有文化企事业单位(包括国有文艺院团、演出场馆、演艺机构、艺术科研院所、大中专院校等)的工作人员均可作为青年制作人参与申报。
每人可申报1个舞台艺术原创或改编剧目,包括地方戏曲、话剧、舞剧、歌剧、音乐剧、杂技剧、儿童剧等,题材和体裁不限。
公告对于申报条件有多项规定,包括:
申报人年龄须在45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不得是所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
剧目规模适中,切实可行,经费预算合理,原则上应在入选并签约后一年内创排完成,且进行不少于2场公开演出,每场演出时长原则上不少于60分钟。
入围项目将可获得多项扶持。具体来说,在经费补助方面,入围项目可获得包括创作经费补助、演出场次奖补和专项奖补支持。、
其中,创作经费补助每个项目30万元,分别在项目入选并签订创排协议时,剧本定稿、主创团队确定并建组时,剧目通过审查并完成首演时,按40%、40%、20%的比例分三次进行拨付。
坚持以演出为中心环节,制作人在完成规定首演后,可按标准申请演出场次奖补,多演多补:演出1至5场,奖补2万元/场次;演出6至10场,奖补2.5万元/场次;演出11场及以上,奖补3万元/场次,每个剧目奖补累计不超过40万元。
此外,入围项目还可获得专家指导、平台搭建、宣传推介、颁发证书等扶持。
申报人可在5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直接报送至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艺术处。
文|记者 黄宙辉 通讯员 粤文旅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