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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日记》获同意拍摄,备案单位为东莞市舞光弄影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5-06-04 16:35:28  浏览量:5

国家电影局关于2025年4月下全国电影剧本(梗概)备案、立项公示的通知显示,片名《旅行日记》获同意拍摄备案,备案单位为东莞市舞光弄影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备案立项号:影剧备字〔2025〕第891号。

公示资料显示,《旅行日记》编剧为杜金泉。梗概:在华南小镇,困境中的微光乐队邂逅爱音乐的小女孩林小满。他们带着小满踏上旅程,一路教她音乐。音乐节上小满演唱,乐队放弃奖金,台下呼声不断,音乐再次奏响。

东莞市舞光弄影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位于东莞市,是一家以从事娱乐业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200万人民币。

主要股东信息显示,东莞市舞光弄影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由杜金泉持股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