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某小区秧歌队,霸王条款,禁止进入广场,物业:不知情已撤掉
发布时间:2025-06-13 15:43:37 浏览量:3
见过霸道的,没见过这么无理取闹的,近日,有媒体也是报道,在辽宁省的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城区街道的金贵家园小区中,发生这么一件事,小区的广场边上,贴上了这么一条公告。
公告中讲述:
“在霞光秧歌舞队老年朋友们开展健身、舞蹈集体活动期间禁止其他人员进入小广场,特别是各位同学及小朋友,去随意进入造成自己身体的磕碰伤害由个人负责,如造成霞光秧歌舞队老年朋友磕碰伤害由肇事方负责。”
不得了,这一句话直接是让小区的其他业主炸了锅,业主也是将这个公告发布了网上,一时间引起了网友的热议。
该图片于此事无关
这完全是霸王条款,小区的广场属于公共场合,都可以使用,对于秧歌队发布的这则消息实在是霸道。
对于此公告,当地的物业也是急忙撤去,并且声称此事并不知情,对于公告也是秧歌队自己张贴的。毕竟秧歌队都是小区中的年龄较大的老年人,小区物业回应,公共区域,绝对不能够有这种的行为出现。
当然这些年来,不管是小区的广场还是一些室外的公园,都会有广场舞大妈的现身,大多数都是噪声扰民,
在湖北的武汉,这楼上业主因为楼下的广场舞扰民。业主也是协商无效果,只能拿起喇叭,放起了哀乐做最后的抗争。
还有保安和物业联合制止广场舞噪音,却被跳广场舞的大妈直接围堵攻击,双方也是发生了一会冲突。
还有,在小区中建设的学生读书角,却阻碍了大爷大妈的跳舞的地方。为此也是一伙人连夜对读书角进行拆除,毫不留情。
对于此小区发生的事件,网友也是有不同的看法,
“牛,她们撞到小孩,小孩受伤是小孩自己责任,如果她们受伤还是小孩责任。”
“现在成了老年人的天下了?虽然也步入了老年人行列,但还是要给年轻人让行,毕竟他们才是当今社会发展的栋梁、支柱,人老了就不要再给社会添乱了。”
“真霸道,一个跳广场舞的都有了管委
会,以后是不是还要成立执法队!对扰
乱跳舞的,拘留罚款。”
不管怎么说,公共场合就是属于大家的,没有必要去做那些鸡飞狗跳的事情,到最后把大家都得罪了,才发现捡了芝麻丢了西瓜。对此你们则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