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数字治理与法治创新共舞,第二届粤港澳大湾区法律与科技研讨会在深大举行
发布时间:2025-06-24 14:33:39 浏览量:1
深圳商报·读创客户端首席记者 张玮玮 文/图 实习生 邓依宸
数据权利如何界定?AI侵权责任如何分配?6月22日,第二届粤港澳大湾区法律与科技研讨会在深圳大学丽湖校区举行,聚焦“数字治理与法治创新”主题,荟萃来自全国法学研究、法律实务、数字技术、数字经济等领域的学者专家,促进理论与实践深度融合,探索科技赋能法治的创新路径。
此次研讨会由深圳大学社会科学部、深圳大学法学院主办,深圳大学法律与科技研究院承办,司法部法治大数据与智能装备应用研究重点实验室、深圳得理科技有限公司协办。
来自中国社会科学院、武汉大学、吉林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中山大学、湖南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上海市社会科学院、上海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广东省社会科学院、山东省社会科学院、深圳市社会科学院、北京大学国际法学院、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深圳市司法大数据与人工智能研究院、深圳市大数据研究院等院校以及《法学》《法商研究》《比较法研究》《环球法律评论》《财经法学》《法学评论》《当代法学》《学术月刊》《社会科学》《广东社会科学》《东岳论丛》《证券市场导报》《上海交通大学学报》《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湖南大学学报》《深圳社会科学》《特区实践与理论》等学刊学报的学者,还有来自广州、珠海法院和深国仲、深交所等机构以及华为、腾讯、美团、唯品会、京师律所等实务届的代表济济一堂。
开幕式上,深圳大学副校长巢乃鹏介绍,深大法学院近年来依托法律与科技研究院,在人工智能、数据法、科技伦理等方面已聚集起一批有影响、有能力、有责任感的师资队伍,并通过粤港澳大湾区法学研讨平台构建起更具实效的科研交流网络。围绕法律与科技,特别是深圳“20+8”产业集群重要领域,比如数据资产、数据确权、数据流通等方面,深圳大学将重点布局,力争取得突破。
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林正茂在致辞中表示,数字时代对立法的前瞻性、创新性、包容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近年来,深圳先后制订科技创新、知识产权保护、数据、数字经济产权促进、智联网汽车、人工智能产业促进、细胞和基因产业促进、低空经济促进等涉及科技创新和数字治理的一系列法规。深圳还将围绕数据要素、未来产业、绿色科技领域,联合科技机构、企业等力量,把握科技发展脉络,在合成生物、网机接口、具身机器人等领域研究推出一批立法,并将数据治理理念贯穿立法全过程,为在更高层次、更高目标上深化改革,创造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新兴经验。
华为公司法务部总裁张健谈到,人工智能立法乃至整个数字立法,最终都应该以促进产业发展为目标,平衡好产业和监管要求、产业发展和相关利益人的权利保护之间的矛盾。他认为,中国企业出海不仅要遵守当地的数据法规定,还要系统思考数据治理、数据跨境转移等问题。
深圳得理科技有限公司创始人贺倩明表示,人工智能正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各个领域为法律全方位赋能,同时也带来全方位挑战,包括人工智能法律责任的界定问题、伦理规则、数据安全、算法、隐私保护等等。做好人工智能的国内立法或全球规则,需要法律人和技术专家协同跨越鸿沟,共同推动AI向善而行。
研讨会主旨发言单元主要聚焦科技变革与数字法治、法律与科技的未来展望两大方向进行观点分享和思想碰撞。而在法律大模型的应用与挑战、数字法院与智慧司法、人工智能立法与风险规制、数字治理与涉外法治四大主题研讨单元中,报告人、与谈人围绕前沿热点展开了深入探讨。法律科技圆桌单元,学者与实务专家通过理论和实践的交锋对话,解析案例,展望未来,推动数字法学发展。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近年来深圳大学法学院围绕深圳国际化创新型城市建设,在数字经济、知识产权、市场机制优化、前沿科技应用等重点新兴领域系统布局,高质量法学研究成果持续涌现。深圳大学法学院院长、法律与科技研究院执行院长熊伟介绍,深大法学院有志于以科技赋能建设智慧型法学院,在深圳市司法局指导下,共同设立了深圳市法治大数据与人工智能研究院,共建司法部法治大数据与智能装备应用研究重点实验室;与得理科技公司联合开设了法律与人工智能的课程;与中科院先进所、腾讯研究院和深圳大数据研究院等机构紧密协作。下一步深大法学院还将成立数字治理与法治创新实验室,在本科层次探索法律与科技相关微专业,在法律硕士层次增设法律与科技课程模块,在博士培养计划层次突出科技法导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