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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昌星被抓后感叹:如果二哥没出事,自己也不会被捕,二哥是谁?

更新时间:2025-03-10 19:02  浏览量:2

2001年,李纪周低着头,仿佛一夜之间苍老了许多。

作为曾经的公安部副部长,因受贿、徇私舞弊等多项罪名,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他被开除了党籍、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赖昌星出生于一个普通家庭,没有显赫的背景和学历。但他有着高超的社交能力和卓越的情商,迅速在商界站稳脚跟。

1994年,赖昌星创办了远华集团,这家公司在表面上看似是一家普通的上市公司,但实际上,它却是一个涉足走私活动的非法企业。

上世纪九十年代是我国改革开放的关键时期,社会经济飞速发展,商机涌现。赖昌星恰逢其时,他也借此机会开始了自己的商业帝国之路。

作为一个敏锐的商人,他利用自己的社交圈结识了不少高官,通过这些资源和支持,远华集团的规模迅速扩大。

在1994年到1999年的五年间,远华集团的非法收入竟然达到了上百亿人民币,显示出赖昌星的野心和商业运作的惊人能力。

随着事业的腾飞,他并没有忘记亲情,他的亲哥哥赖昌标被他安排进公司,担任执行董事长,负责公司走私香烟的业务。赖昌标虽是哥哥,但在赖昌星心中,他并非“二哥”。

自从跟随弟弟赖昌星的步伐,赖昌标过上了奢华的生活,沉迷于花天酒地,极度贪图享乐。

赖昌标在一次宴会中,因争风吃醋与一名女子发生争执,在娱乐场所与另一方发生了激烈的打斗。在这场斗殴中,他的保镖失手,最终致使赖昌标成为植物人。

此消息传到赖昌星耳中时,无异于是雪上加霜——此时的赖昌星已处于危险的风口浪尖,哥哥的意外事故更加加剧了他内心的焦虑。

尽管哥哥成了植物人,但赖昌星依然有一位重要的支持者,这位人脉深厚且身居高位的干哥——李纪周。李纪周当时是全国打击走私领导小组的副组长,政治地位非常高,而且背景深厚。

赖昌星和李纪周早在1993年就结识,两人迅速勾结,开始共同谋取非法利益。李纪周的权力和影响力对赖昌星而言,是一个无可替代的资源,使得他在不断扩张的走私网络中稳固了自己的地位。

赖昌星能够在如此庞大的走私网络中游刃有余,很大程度上得益于与李纪周等高官的勾结。

李纪周出生1942年,父亲是一位老红军战士。父亲的身份,让年幼的他对“公安”这个职业充满了崇敬与向往。

1949年,李纪周的父亲在新中国的公安系统中担任要职,这让七岁的李纪周的生活比其他孩子要优越得多。

李纪周的一条腿天生有些跛,但是,父母的呵护和周围人的关照,让他并未因此自卑。相反,这种特殊的关爱可能反而助长了他内心深处的特权意识。

李纪周考入了中国人民大学。毕业后,他凭借父亲的关系,他先是进入了部队,随后又顺利转入公安系统工作。工作期间,李纪周展现出了不错的能力。

李纪周凭借父亲的关系,他的升迁速度飞快,社交圈子也在不断扩大。他善于和各类人物打交道,这种能力某种程度上弥补了他身体上的缺陷。

1994年,赖昌星创办了远华集团,尽管外界只知道这家公司表面上是一个正常的商业实体,但实际上,远华集团背后涉及着大量非法走私活动。

在赖昌星的领导下,远华集团迅速扩大规模,短短几年时间就通过走私赚取了数十亿人民币的非法利润。

1995年,52岁的李纪周被任命公安部副部长。在这个位置上,李纪周结识了许多商界人士,其中就包括了日后声名狼藉的厦门远华集团老板赖昌星。

两人虽然表面上并没有太多交集,但实际上各自心怀鬼胎,互有企图。

赖昌星渴望通过走私获取巨额利润,但这条道路并非容易走得通。为了规避法律风险,他需要一位能为他提供强大支持的“靠山”。

李纪周作为一名身居高位的官员,他的权力和资源正是赖昌星所需要的。因此,赖昌星主动接近李纪周,希望能借助其权势来保护自己日益壮大的走私业务。

1996年,一场酒会结束后,赖昌星主动提出邀请李纪周到自己家里坐坐。李纪周并未多想,就欣然答应,随即上了赖昌星的车,来到一处装修豪华的宅邸。

屋内的装潢极尽奢华,赖昌星与他身边的一位年轻女子亲切交谈,热情地邀请李纪周一起玩耍。年轻女子一见李纪周,立即走上前,轻轻挽住了他的胳膊,热情地将他迎进了屋内。

几人一起打台球、打保龄球,甚至还在唱K时举杯互饮,期间,赖昌星似乎刻意灌下更多酒,直到李纪周开始感到头晕目眩。

第二天清晨,赖昌星找到了李纪周,开门见山地提出让他将自己的走私船“捞”出来。

李纪周这时才突然意识到,自己已经中了赖昌星的圈套。回想起昨晚发生的一切,他心中一阵慌乱。赖昌星继续说道,昨晚的事都有录下来,如果你不帮忙,这些视频就会送到中纪委。

李纪周明白,自己已无路可退,选择了妥协,决定帮赖昌星解决眼前的困境。

赖昌星显然早有准备,事后不但为李纪周解决了走私船的问题,还慷慨地给予他一大笔钱财作为回报。同时,赖昌星还安排那位年轻女子成为李纪周的“专职情妇”。

除了与李纪周的关系外,赖昌星还结识了多个系统内的官员,这些官员在一定程度上为远华集团提供了保护和便利。

李纪周作为全国打击走私领导小组的副组长,更是远华集团最强大的保护伞。

李纪周掌握着大量的走私情报和执法动向,他的权力和信息资源,使得远华集团在经营走私业务时几乎无所顾忌。

李纪周通过其职位和权力,不仅为赖昌星提供了法律保护,还利用自己掌握的情报,帮助远华集团规避了无数的查缉和调查。

正是由于李纪周这种超乎寻常的支持,赖昌星的远华集团才能在短短几年内从一个地方性的商会,发展成为全国最大的走私集团之一。

真相大白

1998年,赖昌星的非法走私活动渐渐引起了各方关注。多个部门陆续收到匿名举报,指控远华集团的走私行为及赖昌星背后的黑幕。

时任总理高度重视此事,并立即指示中纪委立刻介入调查,要求将这些犯罪分子绳之以法。对赖昌星的调查早已开始,李纪周对此事的风声早有耳闻。

他慌忙销毁了所有与受贿有关的证据,并急于与李莎娜等情人断绝联系。中纪委的调查工作迅速而精准,很快便掌握了李纪周违法违纪的铁证。

1998年10月,李纪周被逮捕。

在事件逐渐升级之际,赖昌星选择了逃亡,他在第一时间逃往了海外。即便他远赴重洋,公安部和外交部依然没有放弃对他的追捕。历经多方努力,赖昌星最终被引渡回国。

法官认定赖昌星的罪行不仅包括走私,而且严重损害了国家利益,社会影响恶劣。法院判处他死缓,充分显示出对其罪行的严惩和警示作用。

值得一提的是,在赖昌星被捕后,他曾情绪激动地表示:“要是‘二哥’李纪周还在的话,我一定不会落得如此下场。”这句话透露出赖昌星对李纪周在背后为其撑腰的依赖。

李纪周作为国家公职人员,却成了赖昌星在走私交易中最为依赖的“二哥”。李纪周的行为不仅背离了国家的法律,也对社会的公信力和司法体系造成了巨大的损害。

参考资料:

1、赖昌星胞弟的后走私生活 利华 《 人民文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