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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年村里联欢晚会,我临时抱起女舞者救场,她爸:这女婿我认了

发布时间:2025-09-05 07:31:59  浏览量:1

文:情深诉笔

文/情深诉笔 素材/赵杰盛

声明:作者用第一人称写故事,非纪实,情节虚构处理,存在艺术加工,感谢您的理性阅读!

1992年春节,村里头要办一场热热闹闹的联欢晚会。那时候,我刚从县里招工落选回来,一身落寞,穿着姐姐缝补过的蓝棉袄,蹲在村委会墙边,看人家排节目。

我那时候心气高,但实在是穷,家里兄妹多,父亲早早去世,母亲辛苦拉扯我们几个长大,我懂事,早早辍学去砖窑打工,手上老茧比谁都多。

那天晚会,村支书亲自挂帅,节目单排得满满当当,就连隔壁庄的舞蹈队都请来了。

可节目开始前一小时,出岔子了——女舞蹈队一个男搭档临时发烧倒下,人家姑娘不上台不行,说好的二人舞,缺了一个像话吗?

村支书急得团团转,问谁能顶上。台下的人你看我我看你,没人动弹。毕竟跳舞在那会儿可不是什么体面事,尤其男人跳舞,被人笑话是“娘儿们唧唧”。

结果,我那一时冲动,站起来说:“我试试吧。”

所有人看我,好像看见个二傻子。那姑娘也是满脸犹豫,但时间紧迫,她只能点头:“你会跳吗?”

我挠头:“不会,但你们教,我肯学。”

她叫兰兰,是村东头李老支书的宝贝女儿,模样出挑,在县文工团待过,寒暑假才回来一次,那年刚满十八。比我小两岁,却浑身有种我见犹怜的娇气。

排练只有半小时,她拉着我比划动作,一遍遍重复“左脚、右转、上步、抱……”我满头大汗,动作跟不上,几次差点踩她脚。

她急了:“你这样不行,会跳砸的。”

我咬牙说:“你放心,我不会让你出丑。”

她愣了一下,轻轻点头。那一刻我记住了她眼里的那抹信任,像冬天里的一团火。

到了上台,我心都提到嗓子眼。聚光灯下,她穿着一身白裙,像从画里走出来的人。

音乐响起,我硬着头皮跟着她的节奏,脑子一片空白,只记得她的手指冰凉,落在我掌心时,一股电流似的从心里掠过。

我硬生生靠着蛮劲和她的引导,跳完了整支舞。结束时,台下竟响起了掌声和口哨,我有点懵。

兰兰笑了,小声说:“你跳得不错,比我原来那搭档还稳。”

我那天晚上没回家,直接去村口小卖部买了两瓶汽水——她说跳完渴了。我也不知道哪来的胆,坐在她家门口,一人一瓶喝着。她父亲拉门出来,看了我一眼,突然说了句:

“这女婿,我认了。”

我差点呛住:“叔,你说啥?”

“你小子胆子大,能在这么多人面前护着我闺女,不错!”

兰兰羞得脸都红了,瞪了我一眼,扭头进屋。

从那晚起,我们悄悄好上了。她假期常常借口出来“采风”,其实是来见我。

她喜欢看我打砖,说我胳膊粗,像电影里打山匪的男主。每当我干完活,就喜欢带她去小卖部喝汽水。

可村里流言多,说我配不上她,说她爸是老支书,不可能真让她嫁给个砖窑工。

果不其然,暑假结束前,她爸把她送去市里念中专,不让再回来。她临走前塞给我一封信,说:“等我回来,别让别人抢走你。”

我把信藏在枕头底下,一夜没睡。

脑子里翻来覆去都是她说的那句:“等我回来,别让别人抢走你。”像钉子一样钉在心口,一动就疼。

可村里的风,哪有这么轻易地吹过去。

第二天开始,巷子口的闲言碎语就跟长了腿一样满天飞:“兰兰进了城,早晚是要飞的,她那样的姑娘,能看上咱这儿的泥腿子?”

“你们家老赵儿子倒是有福气,捡了个现成的仙女,可惜仙女是别人家的。”

这些话,我听着像刀子一片片削着我脸,但我咬着牙,一个字不回。娘看在眼里,烧菜都重了盐,晚饭搁下筷子叹气说:“儿啊,咱家哪配得上人家?你得认这个命。”

我没吭声,吃完饭提着锄头就上山挖土,好像只有在汗水里,我才能压下那股没来由的委屈和不甘。

转眼夏天过去了,秋收一忙就到了冬。那年腊月,我守着村口的邮筒,一天盼一天,盼着她的第二封信,盼着她回来给我一个肯定的答复。

可她没回来,信也没了下文。

村里人说她在市里被一个搞贸易的小老板看上了,人家骑摩托穿皮夹克,出手大方,过年还送了她爸几条香烟。再传出来的时候,说是两人已经订了亲。

那一晚,我在村头小河边蹲了半宿,烟一根接一根地抽,直到把自己呛吐了才恍惚明白:她,是真的不会回来了。

我不怪她。

一个姑娘,漂亮有才,谁不想去更大的世界看一看?她说等我,可她也不过十八岁,又能坚持几封信、几个寒暑?

第二年开春,我拎着铺盖去了外地打工。

从砖窑到水泥厂,再到建筑工地,我干最苦的活,吃最硬的饭,一年四季晒得黝黑,手上起的茧厚得能刮火柴。

没人问我从哪来,没人知道我曾为了一个姑娘跳过一支舞,只知道我力气大,活好使。

钱攒了一点,我寄回家,娘在信里说村里人都说我出息了。我回信时没提兰兰,也不敢问她的近况,怕一问,心口那旧疤又开了。

时间久了,我以为自己真的放下了。

转眼到2000年春,我揣着打工挣来的钱回村盖了房,娶了媒人介绍的姑娘——老实、勤快,不说话时总带笑。

婚宴那天,鞭炮震天响,热闹得很。可人群里,我总觉得少了一个人。

我开始以为,这辈子我们就是这样了——她在城里过她的光鲜日子,我在村里过我的烟火人生,各不打扰。

直到2004年春天,我接到村主任的电话:“快回来一趟,施工队评标有你个名额,还有……有人找你。”

我火急火燎赶回去,一进村口,就看见一个瘦瘦的女人站在我家门前,背着个帆布包,穿一身素色风衣,逆光站着,风吹得她发丝飘起来。

我愣了好几秒才喊出声:“兰兰?”

她回头一笑,眼角已经有细纹了,但笑容还是我记忆里的那个样子。

“好久不见。”她轻声说。

我心里咯噔一下,走近了才看清,她变瘦了不少,神情也带着点倦意。

“你怎么回来了?”我问。

“我爸前几年过世了,城里也不想待了,就回来看看。”

我张了张嘴,想问她婚姻的事,又觉得不合适,憋了半天,只吐出一句:“吃饭没?”

她点点头,又摇摇头:“想来看看你,还好吧?”

我笑笑:“还行,你呢?”

她轻声说:“离了。他不坏,就是……不懂我,也不肯听我说话。”

我没说话,只是点了点头。她低头从包里摸出一个小本本,是那年我写给她的信,上头有墨迹泛黄的折痕。

“我一直留着。”她轻声说,“只是那年,我胆小了,怕你等不起,怕自己后悔……最后反倒真的错过了。”

我心一紧,千言万语堵在喉咙里。

她看着我家院子里的晾衣绳,忽然笑了:“你现在该是个好丈夫吧?”

我点头:“她对我好,我也对她好。”

兰兰望着我眼睛,笑了笑:“那就好。”

说完,她扭头就走,我怔怔地站着,没追。

晚上我坐在院子里,看着炊烟从厨房窗户里飘出来,妻子正哼着小曲儿做饭。她不是多话的人,却总能把日子打理得井井有条,屋里干净,饭菜热腾腾,孩子也教得懂事听话。

她从没问过我过去的故事,只在每次我失神时默默地给我添上一碗汤。我知道,她也在用她的方式守着这份来之不易的安稳。

命运像是一只无形的手,悄悄替我们做了选择。有些人来过,是为了告诉我们什么是爱;而留下的人,才是陪你过日子的那一位。

我回屋,拉上窗帘,把那封旧信收进抽屉,心里没有遗憾了——青春有兰兰,但余生归妻子,我们都没辜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