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医保门诊慢特病新政策正式实施
发布时间:2025-09-12 09:12:44 浏览量:1
记者从凉山州医保局获悉,自9月1日起,我州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政策将正式调整,病种范围由原来的42种增至62种,全面实现与省级病种目录同步,让罹患新增慢特病患者门诊医疗待遇得到有效保障。
此次调整严格执行《四川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病种库》,将慢性肾小球肾炎、溃疡性结肠炎等常见多发疾病及多种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罕见病纳入保障范围。“此举旨在减轻患者门诊看病费用压力,增强医保基金使用的公平性和可及性。”州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针对群众关心的原有待遇衔接问题,医保部门明确,以往已通过认定的慢特病患者无需重新认定,可继续享受待遇。2025年1月1日前,我州原有的矽肺(非工伤)和舞蹈症两个病种,可按规定继续享受待遇,之后不再进行两种病新增认定。
如何申请成为不少居民关注焦点。据悉,新申请患者需携带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申请表》及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病情证明、检查报告等材料,至州本级及各县(市)医保部门公布的有资格承担门诊慢特病认定的定点医疗机构提交申请。
在待遇保障方面,新政策也作了清晰划分。慢性病:职工医保按75%支付,单病种每人每年不超过1500元,两种及以上每人每年不超过3000元;居民医保按70%支付,单病种每人每年不超过1000元,两种及以上每人每年不超过2000元。特殊病:门诊特殊病经认定备案成功后,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在定点血液透析中心或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并与治疗该病种相关的门诊医疗费用,不分医疗机构级别支付比例为80%。切实有效缓解门诊慢特疾病参保患者的医药费用负担。(记者 徐箭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