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在问丨一曲广场舞,“静”与“动”的城市对话
发布时间:2025-11-14 21:02:34 浏览量:45
自重庆网络问政平台《问静通道》开通以来,我们持续收到市民关于社会生活噪音的留言。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已有近千条相关咨询涌入,其中“广场舞噪音扰民”成为最受关注的高频话题。
不少市民反映:部分小区、公园在夜间使用大功率音响,低频声在高楼间反复回荡,“孩子戴着耳机写作业也听不进去”“夜班人刚躺下就被震醒”“测试仪都亮红了还是无人理会”。而夜色越深,矛盾越凸显。
随着城市公共文化空间不断完善,广场舞、坝坝舞等群众性文化活动日益丰富;与此同时,关于“安宁权”的呼声也在问政平台上更为集中。热闹与宁静、活力与秩序,正在同一片空间里碰撞出复杂的治理命题。
夜幕降临,社区的广场逐渐热闹了起来。音响架起、队伍集合,音乐节奏在空地上跳动,也在楼群中回荡。一曲又一曲,舞者的汗水闪着光,但窗户后,有人开始焦躁。
一位市民在问政平台留言:
“我们小区有两个广场舞队,一个声音小,一个声音巨大,低频咚咚咚那种,吵得人神经衰弱。”
另一位居民这样形容:
“我们小区楼下广场天天被三组跳广场舞的人占领,因为这个小区是学区房,家家户户的孩子早上需要休息,晚上需要学习,每天这么跳该怎么办?”
还有人说:
“广场舞噪声严重超标,广场上安放了噪声测试和噪声超标提示设置,但一点效果都没有。”
重庆网络问政平台贴文截图
但镜头的另一侧,是同一片广场上的另一种生活。
广场舞,是我国最有群众基础的文化活动之一。
它不需要昂贵装备,也不挑场地,随处可见的空地便能成为舞台。
有人说:“跳舞让我们找到第二次生命。”“退休后最怕寂寞,跳一跳心情都好了。”“医生都让我们多活动,不然身体不好。”
对于许多中老年人来说,那是他们的生活重心,是精神寄托,是集体归属感。
于是,一夜之间,小区的广场成了“双重现场”:
在接到市民留言后,各区县公安、社区、物业开始了不同程度的响应,也形成了截然不同的“治理图谱”。
潼南公安提出联合社区干部多次会同物业一起与广场舞群体协商,正在计划由物业征求居民意见另外规划跳舞场地。
平安巴南安排社区民警通过警民恳谈会、院坝会等方式加强噪音防治相关的宣传,告知其活动时注意控制外放音量,避免扰民。
永川公安立即组织社区民警开展相关工作,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并提供派出所24小时值班电话为市民提供帮助。
两江新区公安分局多次安排警力到现场进行劝导工作,并提出建议可以明确晚上广场关灯时间,设立文明广场舞的提示牌,以规范广场舞扰民的情况。
重庆网络问政平台问政回复截图
从各区县的回复来看,尽管策略有所不同,但共性是:
柔性调解多、刚性措施少;劝导容易、定性困难;反复性强、治理成本高。
可以看到,广场舞噪音在基层最难的地方,在于有限空间、无限需求,和不同群体的“权利冲突”。
在《问静通道》中,“怎样测量噪音分贝?”是市民最常见的疑问之一。带着这个问题,我们联系了上海市协力(重庆)律师事务所律师狄思聪,他向我们系统梳理了我国噪声治理的法律框架。
狄思聪律师介绍,我国目前已经形成了“定性+定量”“行政+民事”相结合的噪声污染防治体系:
▷在专门立法层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对各类噪声的防治、监测和处罚作出了系统规定,是噪声治理的核心依据。
▷在行政处罚层面,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将制造噪声扰乱他人生活的行为纳入行政处罚范围,以警告、罚款为主。值得关注的是,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治安管理处罚法》明显加大了处罚力度,对经劝阻、调解无效仍持续扰民的行为,可处五日以下拘留,情节严重的可处十日以下拘留。
▷在民事责任层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四条明确了噪声排放的行为边界,从基础法层面确立了居民“安宁权”的法律地位。
如果说这些法律规定了“不能吵”的原则,那么市民最关心的“到底多吵才算违法”,则需要用“定量标准”来回答。
根据国家标准,居民住宅区属于1类声环境功能区,昼间噪声限值为55分贝,夜间限值为45分贝。
也就是说,是否扰民不能仅凭主观感受认定,而要通过专业测量来判断是否超标。
在法律框架与国家标准明确之后,狄思聪律师也给出了市民面对噪声侵害时的“理性维权路径”。他总结为五个渐进步骤:
第一步:协商与调解。
尽量与噪声源直接沟通,或通过居委会、村委会、业委会、物业等参与调解,这是成本最低、效率最高的方式。
第二步:固定证据。
这是维权成败的关键。包括噪声监测记录、现场录音录像、投诉记录、公证材料等,需形成完整证据链。
第三步:行政投诉。
可向生态环境部门或城管等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投诉,由专业部门依法介入。
第四步:报警处理。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向公安机关报警,尤其在新法施行后,公安机关将拥有更明确的执法权限。
第五步:民事诉讼。
作为最终手段,可请求法院判令停止侵害、排除妨碍,必要时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狄律师补充说,尽管法律手段越来越完善,但噪声问题本质上还是社区生活的矛盾,“最有效的永远是协商,最关键的始终是体谅。”
我们把镜头重新拉回永川。
在长岛汇小区,十多位老人每天晚上七点准时在一片售楼部门前的空地跳坝坝舞——
因周边缺乏活动场所,且年龄较大、不方便远行到较远广场,于是“就地跳舞”成了他们无奈的选择。
他们不想吵到别人。
居民也不是不让他们跳。
矛盾的核心是:
“我没有地方跳” VS “你不能吵到我”。
民警沟通后,舞队同意调低音量,居民也表达了理解老年人不便的心情。派出所承诺加强巡逻,社区将持续关注。
永川公安在公开回复的最后一句话是:“呼吁居民相互体谅,共同维护和谐社区环境。”
这句话看似轻,却是所有广场舞噪音问题的真正答案。
因为噪音治理不是简单的行政命令,也不是单靠法律威慑就能解决。
它必须回到社区,回到协商,回到理解——
回到“我们住在同一个院子里,我们要一起生活”。
一个成熟的城市不会只有一种声音。
它应该既能接纳舞步的热烈,也能守住夜晚的宁静。
既能让老年人的快乐有去处,也让孩子的睡眠有保障。
治理的意义,不是压住某一方,而是让每一方都被看见。
这近千条的留言不是抱怨,而是这座城市在倾诉、在表达、在寻找更好的治理方式。
而《问静通道》让这些声音能够:被听见、被看见、被回应、被推动。
或许未来的某个夜晚,当音乐响起的时候,
节奏不再刺耳,
舞步依旧轻快,
窗边的孩子还在写作业,
隔壁的老人也能安心入睡。
那将是“静”与“动”的真正和声——属于重庆的、属于所有居民的共同生活。
*上海市协力(重庆)律师事务所对本文给予了支持,特此鸣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