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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妈开大音量跳舞,居民放鞭炮回击!

发布时间:2025-11-24 07:35:28  浏览量: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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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砰!砰!砰!”一连串震耳欲聋的鞭炮声突然在小区广场炸开,硬生生盖过了广场舞的高分贝音乐。跳舞的大妈们吓得四散躲避,而居民楼里,有人悄悄放下了手中的鞭炮引线——这不是春节庆典,而是某小区居民对广场舞噪音扰民的极端反击。近日,这起“以噪制噪”的邻里冲突在网上引发热议,一边是大妈们的健身需求,一边是居民们的安宁诉求,看似对立的矛盾背后,藏着更值得深思的公共空间治理难题。

一、冲突升级:从“噪音投诉”到“鞭炮反击”的45天拉锯战

事件发生在某二线城市老旧小区,小区中心广场是周边居民唯一的公共活动空间。今年10月以来,以张阿姨为首的广场舞队开始在此活动,为了让几十名队员都能听清节奏,她们特意配备了大功率户外音响,每天早晚两个时段准时开跳,音量大到在百米外的居民楼内仍能清晰听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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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6点半就开始,晚上快10点还不停,孩子要写作业,老人要休息,我们上班族下班想安静待会儿都难。”居民李先生无奈地说。起初,有居民尝试和大妈们沟通,希望能调低音量、缩短时间,但得到的回应却是“我们在公共场地跳舞,凭什么管我们”“声音小了跳着没劲儿”。

沟通无果后,居民们陆续向物业、社区投诉,相关部门也曾多次上门劝导,但广场舞队只是象征性调低音量,执法人员一走便立刻恢复原样。有居民用分贝仪测量,广场附近居民楼内的噪音峰值达到78分贝,远超《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的昼间60分贝、夜间45分贝的限值 。持续的噪音骚扰让居民们不堪其扰,有人出现失眠、焦虑等问题,学生在家无法专心学习,邻里间的矛盾逐渐升温。

冲突的爆发点发生在第45天。当天晚上9点半,广场舞音乐依旧没有停歇,甚至比往常更大声。忍无可忍的几名居民抱着一挂鞭炮来到广场边缘点燃,鞭炮声持续了近5分钟,不仅打断了广场舞,还让不少老人和孩子受到惊吓。张阿姨气愤地表示:“我们跳个舞锻炼身体,又没犯法,他们凭什么用鞭炮吓唬人?”而放鞭炮的居民则反驳:“投诉了几十次都没用,不这样根本没人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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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场激烈冲突最终在社区民警的调解下平息,但双方的怨气并未消散。有网友调侃“这是噪音大战的终极对决”,也有网友惋惜“本该和睦的邻里,怎么就走到了这一步”。事实上,这样的极端案例并非个例:北京曾发生居民因广场舞噪音鸣枪放藏獒驱散人群,武汉有住户向跳舞大妈泼粪,成都业主用“水弹”攻击广场舞队伍,每一起冲突背后,都是噪音扰民引发的积怨。

二、法律边界:双方行为都违法,这些红线不能踩

这场“以噪制噪”的冲突中,不少人觉得“大妈扰民在先,居民反击情有可原”,但从法律角度来看,双方的行为都触碰了法律红线。

广场舞噪音:早已不是“道德问题”,而是违法行为

根据2022年6月5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在公共场所组织娱乐、体育活动,未采取有效措施造成噪声污染的,由相关部门说服教育,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给予警告,对个人可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而2026年1月1日即将施行的新修订《治安管理处罚法》更是明确规定,产生社会生活噪声经劝阻仍不制止,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最高可处十日拘留并处一千元罚款。

也就是说,广场舞大妈们长期高分贝跳舞的行为,早已超出了合理的健身范畴,构成了噪声污染违法。海口市今年2月1日实施的新规也明确,公共场所广场舞噪音扰民拒不改正的,个人最高可罚1000元 。执法部门之所以难以根治,往往是因为这类违法行为具有反复性,且涉及群体多为老年人,执法需兼顾情理,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放任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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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鞭炮反击:看似“维权”,实则涉嫌多项违法

居民用放鞭炮的方式反击,看似是无奈之举,实则同样违反法律。首先,多数城市都规定,居民区内禁止随意燃放烟花爆竹,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在禁止燃放区域、时间燃放的,可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还会被依法给予治安处罚。其次,鞭炮产生的噪音同样属于噪声污染,若对他人造成惊吓、财产损失或健康损害,还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更严重的是,这种“以暴制暴”的方式极易引发二次冲突,从邻里纠纷升级为治安案件。法律专家指出,居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应当通过合法途径维权,而非采取违法手段反击,否则不仅无法解决问题,还可能让自己身陷法律风险。

三、矛盾核心:公共空间如何平衡“健身权”与“安宁权”

这场冲突的本质,是公共空间使用中“健身权”与“安宁权”的对立。广场舞作为深受中老年人喜爱的健身方式,本身无可厚非,我国城镇老年人口数量众多,公共健身场地不足的问题客观存在,这也是广场舞团队扎堆公共广场的重要原因。但健身权的行使,不能以牺牲他人的安宁权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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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场舞扰民的三大症结

1. 音量失控:部分广场舞领队为了吸引队员、营造氛围,刻意使用大功率音响,甚至相互攀比音量大小,忽视了周边居民的感受。数据显示,广场舞的音响音量通常在70-90分贝之间,远超居民区的噪声限值,长期处于这种环境中,会对人的听力、心血管系统造成损害。

2. 时间不当:许多广场舞队选择在清晨6-7点、晚间8-10点活动,这些时段正是居民休息、学生学习的关键时间,噪音干扰的影响更为突出。

3. 沟通缺失:部分广场舞参与者认为“公共空间人人可用”,缺乏对他人权益的尊重,拒绝沟通协商,导致小矛盾逐渐积累成大冲突。

居民维权的常见误区

面对噪音扰民,不少居民陷入“沟通无效—投诉无果—极端反击”的误区。事实上,合法维权有着清晰的路径:首先可与活动组织者友好协商,明确告知噪音对生活的影响;协商无效可向物业、社区居委会反映,由基层组织调解;调解无果可拨打12345政务热线或110报警,要求执法部门现场检测噪音、依法处理;若造成实际损害,还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停止侵害、赔偿损失。

四、破局之道:从“对立对抗”到“和谐共生”的可行方案

广场舞噪音冲突并非无解,各地已经探索出不少成功经验,核心在于“划定边界、科技赋能、多元共治”,让健身与安宁互不干扰。

制度约束:明确公共空间使用规则

早在2014年,温州鹿城区就制定了《广场文化活动公约》,明确广场舞活动时间应控制在两小时内,早上7点前、中午12-14点、晚上9点后不得进行有音乐伴奏的活动,音量不得超过规定标准 。这一模式被多地借鉴,通过社区、广场舞团队、居民代表三方协商,制定文明公约,明确活动时段、音量上限、场地范围,让双方都有章可循。

例如深圳同胜社区,组织7支广场舞队成立舞团协会,制定《广场舞文明公约》,推选“噪音监督员”,并组建由民警、物业、志愿者组成的“静音巡逻队”,携带分贝仪现场劝导超标行为,使噪音投诉量下降50% 。

科技赋能:用技术手段减少噪音扩散

解决噪音问题,技术革新是关键。深圳同胜社区在广场安装了定向音响,通过声学算法将音乐集中投射在舞蹈区域,舞蹈区中心音量80分贝满足需求,而35米外的居民楼楼下仅40分贝,彻底解决了声音外溢问题 。此外,无线蓝牙耳机也成为不少广场舞队的选择,队员佩戴耳机跳舞,既能享受音乐节奏,又不会产生任何环境噪音,真正实现“静音健身”。

这些科技手段成本不高,效果显著,既保障了大妈们的健身权益,又维护了居民的安宁,值得广泛推广。

多元共治:构建多方参与的治理格局

公共空间的治理需要政府、社区、居民共同发力。相关部门应加大公共健身场地供给,在远离居民区的地方规划专门的文体活动场地;社区应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定期组织广场舞团队与居民代表座谈,及时化解矛盾;广场舞团队应增强自律意识,主动遵守相关规定,使用低音量设备,合理安排活动时间;居民也应保持理性,通过合法途径维权,避免采取极端行为。

海口、合肥等城市还探索建立不文明健身黑名单制度,对多次违规、拒不改正的广场舞团队进行公示,限制其使用公共场地,形成有效约束。

五、结语:邻里和睦,比“输赢”更重要

一场鞭炮与广场舞的对峙,没有真正的赢家。大妈们的健身需求值得尊重,但不能凌驾于他人的合法权益之上;居民们的安宁诉求应当被重视,但“以暴制噪”的方式只会激化矛盾,甚至触犯法律。在城市空间日益紧张的今天,公共资源的使用需要边界感,邻里相处更需要相互包容。

2026年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即将施行,对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的处罚力度进一步加大,这既是对居民安宁权的保护,也是对公共空间使用行为的规范。广场舞本是传递健康与快乐的活动,不应成为邻里冲突的导火索;居民维权更应坚守法律底线,用理性方式解决问题。

正如深圳同胜社区的实践所证明的,只要各方各退一步,通过制度约束、科技赋能、多元共治,就能找到健身权与安宁权的平衡点,让广场舞成为社区和谐的风景线,而非邻里矛盾的爆发点。毕竟,远亲不如近邻,和睦相处的邻里关系,远比一场“噪音大战”的输赢更有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