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家少爷之问:失去社会舆论监督,很有可能出现徇私舞弊
发布时间:2025-12-03 17:13:48 浏览量:34
法律问题虽然是专业性很强的问题,但是因为与人民群众的社会生活密切相关,所以其中必然有一些普遍性的生活逻辑,是人民群众也可以理解的,所以人民群众理所当然也是可以有发言权的。
人民群众的发言权,来自于社会监督权。这是法律赋予的权利。《宪法》明确规定,公民对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违法失职行为有申诉、控告或检举的权利。
一开始我是支持新规的,我觉得法律专业人士说得有道理,应该尊重违法人员的人格尊严,应该为违法人员回归社会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毕竟很多人是无心之过。但后来我想到了社会监督权的问题。
我发现,新的规定明显不利于人民群众的监督,甚至可以说是剥夺了人民群众的社会监督权。相关解释说,用人单位可以依法查询记录,但是没说每个人都可以依法查询记录。这就等于失去了社会监督。
这种情况,会出现什么问题呢?很明显,会出现徇私舞弊的情况。比如说,张三有不可以进入公务员体系的记录,名义上招聘单位是应该查询记录的,但是,如果招聘负责人不幸被糖衣炮弹射中了呢?
不难看出,在新的规定实施之后,有些事情就成了天知地知,他知他知他知,外人不知,人民群众会被蒙在鼓里。于是,新的规定就会变成特权阶层的谋私工具,有权有钱有关系,就完全可以瞒天过海。
诚然,我们应该相信用人单位会秉公办事,依法查询记录,并执行相关规定,绝对杜绝有某些记录的人进入相关行业。但是,从人性的角度出发,尤其是在我们的社会风气里,我很难产生乐观的情绪。
别的不说,就想想村里的低保户、建档立卡户的问题吧,真的做到了公平公正吗?再想想某些单位里评职称的问题,某些奖状给了谁是公开的吗?……类似这种问题,可以说,是在很多部门都存在的。
另一方面,一些行业设置准入门槛,禁止有某种记录的人进入,就是为了防范风险。失去了社会的监督,出现徇私舞弊,破坏社会公平公正,这个问题的背后还有更严重的问题,即可能导致安全风险。
请想象一下,如果让具有涉黄、涉毒记录的人进入教师行业,难道对学生、对其他老师不会产生安全风险吗?而失去了社会监督,有些人可以只手遮天,就很可能导致有不良记录的人进入到教师行业中。
还有公众更加普遍关心的公务员体系,公务员的子女当然更想进入公务员体系,而考编这一关关乎公平公正。如果不良记录被封存,对谁更有利?谁能够上下其手、暗箱操作?普通老百姓肯定没有能力。
所以,谁家少爷之问,确实是拷问灵魂之问。所以,这个问题中,“有关单位可以依法查询”并不能代替社会舆论监督,并不能避免潜在的隐患和风险。因此,当前公众的质疑与担忧,应该得到回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