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未检、没保险,侥幸上路被查处
发布时间:2025-12-10 22:10:55 浏览量:35
车辆按时年检 投保交强险
是每一位驾驶人都应履行的法定义务
既是对自身安全的保障
也是对社会负责的表现
文明交通 礼行天下
案例一:
12月7日10时30分,舞阳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接到预警,显示一辆机动车存在逾期未检验情况,民警随后在吴城超限站附近成功将该车截停。
民警对车辆及驾驶人信息进行了细致核查,发现该车不仅确系逾期未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同时还存在未按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即“交强险”)的违法行为。
在事实面前,驾驶人张某某称自己刚从外地回来,觉得“不跑远路”“年审刚过没多久”,便放松了警惕,抱着侥幸心理驾车上路,不料被交警部门查获。
舞阳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依法对张某某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机动车不按规定投保强制保险的违法行为,合并进行处罚。
案例二:
11月10日8时43分,舞阳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接到预警,显示一辆机动车存在逾期未检验情况,民警随后在吴城超限站附近成功将该车截停。
经现场详细核查,民警发现该车不仅处于逾期未检验状态,还未按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驾驶人李某某称对自己车辆未年审、保险已过期的情况心知肚明,却仍抱着侥幸心理驾车上路。
舞阳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依法对李某某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机动车不按规定投保强制保险的违法行为,合并进行处罚。
交警提醒
车辆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是保障车辆安全性能、消除潜在隐患的重要措施,而投保交强险更是发生交通事故后对受害人进行基本保障的法定制度,两者均关乎道路交通安全与他人生命财产安全,切勿以任何理由忽视或逃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