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岁舞者坠亡,30%责任背后是层层失守的安全网
发布时间:2025-12-21 13:00:03 浏览量:33
乌鲁木齐15岁的钱某去舞蹈室学舞,交了住宿费后被安排在更衣室住。可没成想,在舞蹈室转让给新经营者一个月后,他凌晨从所在楼层高坠身亡,警方排除了刑事案件。家属把经营者、物业、房东等告上法庭,终审判决下来:原经营者、新经营者、物业和房东各有过错,共担30%赔偿责任,赔偿近30万元。
这判决看得人心里又沉又气。先说说这些“责任人”:原经营者收了住宿费,却把孩子往没安全措施的更衣室一塞,连监护人信息都没登记;新经营者接了学员,啥信息没核实就收钱;物业和房东更是全程“隐身”,连有未成年人住这儿都不知道。这哪是层层监管,分明是层层缺位!
《民法典》早就说过,教育机构对未成年人有管理和安全保障义务。可这舞蹈室把更衣室当宿舍,窗户连防护都没有;物业和房东拿着租金,却对安全隐患视而不见。他们或许觉得“孩子坠亡是意外”,可要是窗户有防护、有人多问一句孩子的情况,悲剧说不定就能避免。更让人揪心的是,这种“凑活”的住宿条件,在不少校外机构里可能并不少见。
30%的责任是法律给的说法,但15岁的生命再也回不来了。这事儿该给所有校外机构敲警钟:安全不是“可选项”,而是“必答题”。
你觉得30%的责任划分合理吗?校外机构的住宿安全该怎么盯紧?来评论区聊聊,让更多人重视起孩子的校外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