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自传《苇絮曼舞》——第61章 秉持尊严守底线 权衡刚柔妙之术
发布时间:2026-01-05 00:53:11 浏览量:13
第五部 戎装经商
第61章 秉持尊严守底线 权衡刚柔妙之术
诗云:
红尘若海起喧嚣,纷扰纠缠似乱绦。
身陷其间心跌宕,气随俗务意飘飖。
尊严神圣如圭璧,底线坚牢胜铁锚。
处世刚柔相济处,分寸拿捏韵尤高。
回首往昔,忆起投身军队招待所经营的那段峥嵘岁月,租客群体堪称鱼龙混杂、良莠不齐。管理工作面临着重重错综复杂、棘手难解的难题。
在小区的大院之内,居住着约近百位军官家属。除此之外,还有三四百位供职于商场、宾馆以及餐饮业的服务人员;近百名来自各类公司的职员;四五百位于夜总会、歌舞厅从事陪侍工作的女子;上百位社会闲散人员;四五百位从事传销活动的人员;以及六七十户在路边摆摊谋生的小商小贩,林林总总,不一而足。
在这般人员繁杂、鱼龙混杂的环境之下,各类突发事件随时都有可能在某个不经意的时刻骤然爆发。如此境况,无疑给大院的管理工作徒增了诸多令人头疼的难题。
作者:守拙归山林
犹记某夜,将近十一点时分,大院外一群游手好闲、不务正业之徒闯入了院内,与居住于院内的同类人员爆发了一场激烈的械斗。刹那间,大院里一片乌烟瘴气,惨叫之声不绝于耳。保安向我汇报之后,我即刻赶赴现场,迅速召集小区保安协助院内人员,将院外那些闹事者驱逐出了小区。
未过多久,被驱逐出的几个闹事者折返小区,径直来到我的办公室,还公然亮出了手枪和刀具,妄图以此恫吓我不再插手此事。我镇定自若、处变不惊地对他们说道:“休要在我面前炫耀这等手枪,我身为军人,一眼便能识破此乃假枪,根本无法击发,不过是用来虚张声势、吓唬人的罢了。”我向他们严正声明:“你们在院外滋事,我无权干涉,但在院内撒野,绝无可能。”
正当我与他们交谈之际,院内肇事之人刚从医院包扎归来,也来到了我的办公室。双方旋即在此激烈争论起来。从他们的争吵中,我才得知,此次械斗竟是因一部手机的归属权而引发。他们在办公室里言辞激烈、剑拔弩张,大有再度动手的架势,被我及时制止。
我当即吩咐保安部经理将那部引发争议的手机暂扣,由他妥善保管,并告知肇事双方次日前来处理此事。
院外之人离去后,保安经理邀我吃夜宵。待我前往,才发觉是院内的那位肇事之人做东。那晚,我们开怀畅饮,我喝得有些晕头转向。结束之后,保安部经理安排一位居住在院内的美貌女子搀扶我前往宾馆休息。
次日上班,我就手机之事进行问询。保安部经理佯装昨夜酩酊大醉,声称已记不起手机丢于何处。他这一回复,令我一时语塞,无言以对。
在他返回宿舍寻觅手机之际,司机悄悄向我透露,保安部经理与院内打架之人乃是同村老乡。而昨夜在宾馆陪侍我的女子,恰恰是院内打架之人的女朋友。司机还告知我,当天晚上保安部经理就把那部手机交给了他的这位老乡。至此,我才如梦初醒,方觉自己被他们合起伙来算计了。
那部手机是最新款式,价值五千余元,保安部经理根本无力赔偿。无奈之下,我只好自掏腰包,让司机购置一部同款手机赔给院外之人,这桩事端才算平息下来。
经此一事,我心中烦闷郁结,却难以言表,更不好意思追究责任。毕竟我与他老乡的女朋友有过一夜的亲密接触,实在有失颜面。我暗自思忖,绝不能这般不明不白地吃这个哑巴亏,于是决意寻找时机挽回损失。
时隔多日,我与派出所达成默契,对院内一栋社会闲杂人员聚居较为密集的楼宇展开突击查房。此栋楼宇虽处于我们小区院内,但其产权与经营权并不归属于我们单位,对这栋楼宇采取行动,再恰当不过。
我深知,此楼宇内藏污纳垢,贩毒吸毒者、拉皮条者、男妓娼女等各类违法违规人员一应俱全。对这栋楼宇进行突击查房,于我们单位而言,有百利而无一害。
我们单位配合派出所一举抓获数十名问题人员,将他们集中在小区办公大楼门口,等待逐一审讯处理。保安部经理身为这些人的保护伞,与他们狼狈为奸。此刻的他如热锅上的蚂蚁,急得焦头烂额,不断在我面前求情,恳请我向派出所人员说情,放了这些人。
这小子倒也机灵,私下鼓动那些社会闲杂人员花钱消灾,众人皆欣然应允,这也正合我意。没过多久,便收缴罚款三万余元。按照事前约定,派出所人员私下补偿了我损失的那部手机的钱,其余罚款则尽数被他们带走。因为我帮这些人向派出所人员求情,还得到了他们的感激。
在我们小区大院里,住着数百名传销人员。他们日常聚集授课的场所,是我帮他们向毗邻的一家宾馆临时借用的一间大型会议室,平日里传销人员集会与授课皆在此处进行。这间会议室的大门朝向市政道路,而后门则直通我们小区大院内。
传销组织的头目是我的老乡,我告知他,会议室后门的锁损坏了,让他们自行修理,实则是在隐晦地向他暗示:若遭遇突发状况,可从后门逃脱。正因如此,在数次打击传销组织的行动中,那几个头目总能全身而退,从未出现闪失。当然,居住在小区内的传销人员也从未受到影响。他们在得到我的庇护时,也时常对我有所酬谢,有时是现金,有时是手机、手表之类的物品。
客观而论,我内心其实期望传销组织的部分头目被警方擒获,却不愿看到住在我们小区大院里的成员被带走。传销组织规模极为庞大,其中相当一部分成员居住在其他小区。一旦有人被抓走,他们便会恳请我出面帮忙捞人,而这必然要耗费一笔颇为不菲的费用。类似之事,我已帮过他们多次,自然,他们对我的帮助都予以了回报。
后来,我经过一番深思熟虑,觉得此事有所不妥,便从中牵线搭桥,引荐派出所人员与他们相识。至于他们之间达成了何种交易,我便不得而知了。
传销人员向来不会在同一处久居。他们在我们小区大院内居住了约半年有余,便悉数退掉房屋,转往他处了。
军队招待所,乍听之下,仿佛是个单纯且易于管理的轻省单位。然而,实际情形并非如此。
我们招待所规模不小,占地面积颇为可观。小区大院内矗立着二十多栋楼宇,只是每栋楼的权属各不相同。我负责经营管理其中的十余栋,沿着市政道路还有几栋用作铺面以及写字楼。此外,院内还有好几栋楼分属其他不同单位。小区大院内单位众多,居住人员鱼龙混杂,偌大的小区院子皆需我们统筹管理,故而管理工作着实棘手。
在经营管理过程中,诸多矛盾与不安全风险时常浮现。犹记得,在我们经营管理的一栋楼宇里,有一位女租客。她入住时,与单位签订了规范的租赁合同,各项条款皆清晰明确地罗列其中。某一天,她未按合同约定便提前退房。工作人员为她办理退房手续时,依据合同规定未退还租房押金。
我们单位规定,租房与退房手续虽由工作人员办理,但都需我签字确认。通常情况下,工作人员会拿着合同到我的办公室,由我签字,我并不直接与租客碰面,工作人员与租客的交流内容,我也无从得知。
某晚十点多,我接到一位女性的来电。当时,我并不知晓对方身份,她在电话中也未表明自己是谁,只说有事与我商量,并将见面地点约在距我们小区大门一百米开外的十字路口。
挂断电话后,我思忖良久。她既不透露身份,又不说明见面意图,还把地点选在十字路口,这一切都令我心生疑虑。
说实话,平日里邀我外出的女性不在少数,此类事情对我而言屡见不鲜。我自认为,在外面并未与人结怨,此次见面应该不会有意外发生。然而,心中总有一种异样的感觉难以消散,所以我并未放松警惕,反而增添了几分戒备之心。
我心中暗自思量,无论此次赴约是福是祸,都理应前去一探究竟。倘若那女子确实心怀不轨,此番选择回避,待下次放松警惕之时,或许将陷入更为困窘棘手的境地。于是,我果断决然地做出赴约的决定。
因心中始终觉得此事透着一股诡谲蹊跷之意,去之前我做了极为缜密周全的防备。我召集了十余名保安随行,并针对可能出现的突发状况精心制定了应对预案。
我的安排如下:让保安换上便装与我一同前往约定之地,我独自漫步于道路中央,安排两名保安在我前方五六米处前行探路,另外两名保安在我后方同样保持五六米的距离断后,道路两侧的人行道上各有几位保安与我保持平行同步,彼此间距不过数米。如此精妙布局,若真有突发状况发生,无论从哪个方向对我发起攻击,他们都能在第一时间做出反应。
我刚抵达十字路口,站在路中央环顾四周,并未发现有女性等候。只见十字路口公用电话亭边上伫立着一个女孩,直觉告诉我是她,但我并不认识她。正当我面向她准备打电话确认身份时,突然从她附近的路边窜出五名手持木棍的男子。就在他们即将逼近我之时,保安们从各个方向如离弦之箭般迅速冲上前去,将他们拦阻在道路中央,双方旋即扭打在一起。
那五个人见我早有防备,企图分散逃跑,显然他们是有备而来。他们跑到路边,跨上早已等候在此的摩托车欲逃离现场。不料,保安们紧追不舍,将其中两辆摩托车上的四个人制服,其余人则趁机逃脱了。我并未让保安继续追击。
随后,我让保安将摩托车和人都带回小区大院的办公楼,让他们在楼下被捆了一夜。
次日上午,他们的朋友找到我们单位的同事向我说情,称他们是受人雇佣,企图将我骗出后伺机殴打。了解情况后,我给了同事面子,放走了那四个人,仅扣下了他们的摩托车,并告知他们让雇主前来取车。
下午,雇主找来派出所和警备区的人。经了解,我才得知此事源于未退还租房押金。那位女租客称,我们单位的工作人员告知她是我扣下了押金,她愤懑难平,才雇人报复我。
听闻她这般言语,我和颜悦色、语气温和地对她说道:“这是单位的规定,你违反合同提前退租,无论哪个单位、哪个房东,都不会退还押金,并非我刻意扣下你的押金。我与你素昧平生、无冤无仇,又怎会故意与你为难呢?”言罢,我即刻吩咐工作人员取来与她签的合同,呈递给派出所和警备区的人员过目。
他们仔细查看之后,认定我们单位不退押金的做法合理合法。于是,他们对那位女孩子进行了一番严肃认真的批评教育。她也当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诚恳真挚地向我赔礼道歉,言辞恳切地请求我的谅解。
至此,事情已然真相大白。我随即决定归还他们的摩托车。与此同时,我当着众人的面,向上级详尽且清晰地汇报了事情的前因后果,并请求上级批准,破例退还了那女租客的押金。这场风波,也终于平息,尘埃落定。
客观而论,我如此处理事务,主要是不愿因工作上的事情给自己树敌,毕竟实在没有这样做的必要。坦白而言,若关乎个人事务,我向来不会心慈面软,当然,也绝不会做得太逾矩。
记得有一回,家乡一位亲戚的儿子前来投奔我,我为他谋得了一份工作。然而,他嫌薪资微薄,便自行辞去工作,转而到附近的市场上卖馒头。在市场做生意的首日,他便遭遇了麻烦,被另一个卖馒头的人掀翻了馒头车,还遭了一顿揍。他不好意思跟我提及此事,只是告知了我手下的一位部门经理,而后部门经理便向我汇报了这一情况。
听闻此事,我怒发冲冠,立刻让部门经理陪他去市场指认那个肇事者。部门经理佯装成顾客,向那个卖馒头的人问明了他们馒头店的位置。到了晚上,我联系了几个相熟的社会闲杂人员,跟着单位的部门经理一同前往那个人的馒头店。他们将那个卖馒头的小伙子狠狠教训了一顿,还把他的馒头店砸得七零八落、一片狼藉。此事最终不了了之,此后,那个人再也没在附近的市场卖过馒头。
另有一回,晚膳过后,我前往百货商场的夜市广场闲逛。购物时,我与一位摊主发生了言语上的争执。这时,一位保安慢悠悠地走过来,竟偏袒摊主,指责我无事生非、蓄意于广场闹事,还叫来几位保安把我推搡到他们办公室去处理。彼时,广场管理部经理也在现场。那保安添油加醋、信口雌黄,编造了许多不实之词,妄图蛊惑经理对我进行处置。
经理端详我的气质,并未全然轻信保安的话。我便向经理详细且有条理地讲述了事情的来龙去脉。这位经理倒也颇具素养,与我交谈时言辞颇为谦逊客气。那保安见经理并无处理我的意思,不禁恼羞成怒,执意要教训我,对我恶语相向,还冲上来推了我一把。
我当即表明自己军人的身份,并严肃且郑重地警告他:“有话好好说,有理便讲理,倘若你胆敢对我动手,后果将不堪设想。”他听了这话,仍想冲上来动手。经理见此情形,赶忙上前阻拦,并客气地示意我离开。
返家途中,我思绪纷扰,胸中的愤慨如汹涌浪潮,愈演愈烈。于是,我下定决心要给那位保安一个应有的教训。
我拨通了附近部队宣传科长的电话,将事情的前因后果、来龙去脉详尽地告知于他。我与他情谊深厚,他听闻此事后,顿时怒发冲冠,义愤之情溢于言表。恰好他麾下有一支篮球队,他即刻率领队员迅速赶来。
我在远处指认出那个曾推搡过我的保安,并再三郑重提醒队员,只需稍加惩戒即可,万不可将事情闹得不可收拾。随后,他便带着队员径直走向那保安,将其拖至他们的办公室。
在他们经理面前,队员们对那名保安展开了一番言辞峻切、铿锵有力的训诫。其中有一位身高达一米九四的队员,性情极为暴躁。他怒目圆睁,伸出手指直戳保安的鼻尖,厉声呵斥,紧接着手臂微微一甩,便将那保安掀翻在地。其余队员旋即响应,将办公室内的桌椅砸捣得七零八落、面目全非。
在场的保安目睹此景,皆被这等阵势所震慑,不敢轻举妄动,只能在一旁缄口不言、袖手旁观。经理见此状况,赶忙连声赔罪,诚惶诚恐地劝说队员们莫要再动手。
片刻之后,队员们从办公室鱼贯而出。我热情地邀请他们在夜摊前共享宵夜。
其实,在队员们行动之际,为应对保安可能出现的反抗之举,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我早已联系来了我们部队的政治处主任以及附近部队的保卫处处长。我们伫立在不远处,密切观察着事态的发展态势,一旦事态有恶化、扩大的迹象,我们便以组织的名义出面妥善处理。
所幸,保安并未反抗,队员也未伤及他人,事态始终处于可控范围之内。
我觉得,此事如此处置,既能让我宣泄心中郁积的愤懑之情,又能起到教训和威慑他们的作用,同时还避免了事态进一步恶化,防止了不良影响的滋生。
说实话,他们毕竟是国有企业的工作人员,我也不能对他们惩戒得过于苛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