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本”开“大车” 准驾不符!
发布时间:2026-03-04 23:12:26 浏览量:2
大象新闻·河南交通广播记者 李鹏
2月27日10时40分,323省道舞阳县吴城镇路段,舞阳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执勤民警在对一辆号牌为豫LG10**的中型非载货专项作业车检查时,驾驶人谢某某眼神躲闪,言语含糊其辞,无法提供有效机动车驾驶证。
经查,谢某某仅持有C1驾驶证,其所驾驶的中型非载货专项作业车依法必须持有B2驾驶证,谢某某的行为已构成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面对确凿证据,谢某某对其交通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称自己侥幸心理作祟。执勤民警现场对谢某某进行严厉批评教育,详细阐明准驾不符的严重交通安全隐患,依法对其作出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9分的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