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诉讼护非遗 百年舞韵焕生机
发布时间:2026-03-06 18:37:19 浏览量:3
近日,万秀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检察官来到辖区学校,对办理的督促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行政公益诉讼案开展跟踪回访。在观看完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金鸡舞”教学视频后,有学生由衷感叹:“哇!原来我们家乡还有这么有趣又有意义的舞蹈,我也想学。”质朴的话语,道出非遗保护与校园传承的鲜活成效。
金鸡舞流传于(旧)蝶山区、(现)万秀区夏郢镇一带,源于清朝,后失传。上世纪80年代初根据民间传说重新整理而成,于2007年12月入选为梧州市第一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剧情以金鸡战胜蜈蚣妖魔,使人民得以安居乐业为主题。全剧分为3节:金鸡报晓,给人民带来喜庆吉祥;驱邪降妖,金鸡与蜈蚣搏斗,最终金鸡战胜蜈蚣;共庆胜利。全舞以2人掌舞金鸡和蜈蚣道具为主演,8名青年妇女伴舞,以打击乐伴奏。
2025年3月,万秀区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辖区内非遗项目“金鸡舞”面临严峻的传承危机,不仅档案资料残缺不全、相关道具、乐谱散佚无踪,更因缺乏有效保护和传承,相关传承活动已停滞十余年,七旬非遗传承人直言“十多年没跳过金鸡舞”,“金鸡舞”陷入濒临失传困境,万秀区检察院经依法层报自治区检察院同意后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办理。
针对上述问题,万秀区检察院迅速与相关职能部门开展磋商,厘清部门职责与整改难点。对保护经费短缺、传承人员不足等制约非遗项目保护传承发展的核心难题,邀请相关职能部门、属地政府等单位召开非物质文化遗产行政公益诉讼工作推进会,围绕“金鸡舞”抢救保护、资金筹措、传承发展等问题深入探讨,凝聚保护共识。随后,万秀区检察院依法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工作职责。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职能部门迅速行动向上级争取获得补助资金支持,专项用于非遗抢救与传承,组织非遗领域专家团队等专业力量与非遗传承人紧密配合,根据传承人记忆全力复刻“金鸡舞”核心道具,对留存的少量舞蹈服饰、道具及文字资料进行系统梳理,委托演艺团队,制作表演道具、完善脚本、编录音频等,选拔表演人员编排表演,全面系统地恢复了“金鸡舞”非遗项目。同时还组织了非遗项目档案整理专项小组,采用“文字+影像+实物+报道”四位一体记录方式推进档案补全,对舞蹈类非遗项目的舞蹈动作、步法、鼓点等核心技艺进行录制高清教学视频,通过数字化技术让非遗技艺永久定格。
为推动“金鸡舞”融入日常、薪火相传,万秀区检察院联合相关职能部门推动“金鸡舞”教学视频走进辖区多所中小学课堂,将非遗文化纳入校园文化建设,让学生们从“好奇观看”到“模仿比划”,从非遗文化的“旁观者”转变为“小小传承者”,学生们登上校园表演舞台演绎“金鸡舞”,成为非遗传承的新生力量。
文化兴则国运兴,文化强则民族强。下一步,万秀区检察院将持续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聚焦辖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重点难点,不断深化“检察+文旅”协作保护机制,筑牢文化遗产法治保护屏障。
文字 | 莫小丽、刘振康
编辑 | 陈敏仪
审核 | 于延华
新浪微博:梧州市万秀区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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