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做这些事违法,甚至要坐牢,现在随便弄!
发布时间:2026-03-18 12:36:55 浏览量:1
中国法律随着时代在不断进步,以前有些被当成违法甚至犯罪的事情,现在早就没人管啦,甚至政府还鼓励并支持!
一、“投机倒把罪”。计划经济那时候,物资都是由国家统一分配,要是有人偷偷摸摸倒卖紧俏的物资,像倒腾点粮票、布票什么,或者把本地的东西拿到外地去卖,这就是属于“投机倒把”,是违法的,抓到了,轻则罚款,重则坐牢。但到了1997年,刑法把“投机倒把罪”给取消了。
现在呢,市场经济嘛,商品想在哪儿卖就在哪儿卖,大家搞个体经营,在网上跨区域卖东西,或者帮人带点货啥的,都是再正常不过的事儿啦。
二、“流氓罪”。1979年刑法里有个“流氓罪”,比如说年轻人跳个贴面舞,或者是在现在看来挺正常的社交活动,在当时就可能被说成是耍流氓,还有在街头跟人打个架,也可能被定成流氓罪,而且处罚还特别重。
到了1997年刑法修订的时候,就把“流氓罪”给废除了,然后根据不同的行为,细分成了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强制猥亵罪这些具体的罪名。这么一改,啥行为该受什么处罚就清楚多了,大家的行为自由也得到了保障!
三、“未婚同居”。在1984年的时候,未婚的男女要是住在一起叫做“非法同居”,是违法的。那时候夫妻去宾馆开个房,都得拿出结婚证来证明身份,不然人家都不让住。
不过到了2001年,法律一修订,“非法同居”这个说法就没啦。现在只要是未婚的男女,你情我愿地住在一起,而且也没犯重婚罪,法律就不会管你啦。
四、大家还记得赵本山的春晚小品"超生游击队"吗?在1980到2001年以前“超生”就违法。以前计划生育抓得非常严,要是哪家多生了个孩子,那就是“超生”,得交罚款,还得交社会抚养费。
但现在情况不一样啦,人口结构发生了变化,国家都鼓励大家多生几个小孩呢,所以“超生”这事儿也不再是违法行为,不会再被处罚啦。
还有哪些以前违法,现在是合法的事情呢?欢迎大家留言探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