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菲出狱六年了,央视舞台早没她名字,法律文书却还干干净净
发布时间:2026-04-15 16:11:05 浏览量:9
2018年7月5日中午,她走出北京市女子监狱大门,没有记者,没有镜头,只有监狱民警递来的一份释放证明和一张公交卡充值单。
这天起,她不再是判决书上那个“利用影响力受贿157万余元的特定关系人”,只是个普通中年女人。
法院记录写得清楚:2014年10月13日被拘,2014年12月2日一审判五年,2015年4月20日高院终审维持。
中间减刑八个月,不是照顾,是按《刑法》第七十八条一条条走完流程——听证、公示、裁定书编号全能在北京法院网查到。
她是中国铁路文工团的女高音,真的唱过歌,真上过春晚直播,真拿过专业奖。
不是临时演员,是团里主力,签的是正式合同。
但铁道部运输局当时管着文工团的经费、演出档期、甚至服装采购。
张曙光坐在局长办公室,她坐在排练厅,中间没签过一张权钱协议,可法院认定:她收的钱,就是冲着那扇门后的权力去的。
判决书里没写“情妇”俩字,只写“与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依《刑法》第三百八十八条之一,定的是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她不是公务员,但法律说:只要靠别人职权谋利,就担责。
钱来自三个工程老板,有的找她“牵线”批车厢广告位,有的求“通融”进春运慰问演出名单,转账、收房、存现金,笔笔有流水、有证言、有扣押清单。
她在女子监狱待了三年八个月零二十三天。
档案显示:劳动表现好、写过悔过书、参加过缝纫班和普法考试,得过一次“改造积极分子”。
减刑裁定书里写着“符合法定条件”,不是恩赐,是程序到位。
她名下那套东城区的房产,2017年11月被法院公开拍卖,成交价比评估价还高3%,钱直接进了国库。
出狱后没人跟踪报道,也没有复出消息。她没再出现在任何文艺单位公示名单里,没注册过公司,社保记录显示2019年起自行缴纳灵活就业保险。
这些信息在人社局官网能查,不难,只是没人去点。
艺术这行当,能让人站上光里,也能让人忘了自己站在哪块地上。
央视的舞台灯再亮,照不到后台签字的桌子;女高音嗓子再好,换不来审批单上一个章。
结案那天,她身份证上的“犯罪嫌疑人”字样就被抹掉了。
剩下的是一个活生生的人,和一段被司法文书反复校验过的事实。
就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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