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载车辆上路被查处,侥幸心理莫要有
更新时间:2025-03-17 16:56 浏览量:2
货车超限超载可谓是“公路杀手”,不仅严重损坏公路和桥梁等基础设施,同时也威胁着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部分车主和驾驶人为利益所驱动,无视交规严重超载运输,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较大安全隐患。
2025年3月7日17时25分许,329国道舞阳县北舞渡镇路段,交警交通联合执法人员在巡逻过程中,发现一辆号牌为豫LJ39**号牌的重型半挂牵引车装载的货物已经使车辆轮胎严重变形,且车主在发现警车后明显加速,试图逃避检查,有超载嫌疑。
见状,交警交通联合执法人员迅速上前,示意车辆靠边停车接受检查,并将载重货车引导至附近的超限检测站进行称重检测。
经过磅称重,豫LJ39**号牌重型自卸货车核定载质量49吨,司磅实际总重91.550吨,超限率8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舞阳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对豫LJ39**号牌重型自卸货车驾驶员赵某某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违法行为,处以驾驶证记6分、罚款15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