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炸弹”大舞台,有胆你就来
更新时间:2025-04-06 10:42 浏览量:2
报废车上路无异于一颗“流动的炸弹”,如果再加上无证驾驶,就变得更加危险。近日,菏泽交警就查获了,一名无证驾驶报废车的男子,及时消除了交通安全隐患。
2025年3月28日,菏泽交警直属二大队王浩屯中队接到预警信息,一辆车牌号为豫PD****0的中型厢式货车涉嫌达到强制报废标准仍在道路上行驶。王浩屯中队接到指令后立刻启动缉查布控,查询车辆行驶轨迹,锁定车辆活动区域,实施拦截,最终在大黄集张万路将其成功查获。
经过查询,该车在2021年就已经属于报废车辆。中队民警在对驾驶人柳某的身份信息进行核查时,发现其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无证驾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柳某驾驶报废车、无证驾驶的交通违法行为,合并给予罚款4000元、收缴、强制报废车辆的处罚,并对其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
驾驶报废车的危害
1、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报废车辆因为使用年限时间长,机件严重老化损坏,车辆操作稳定性、制动性能等大大降低,发生事故的概率远大于其他正常年检车辆,上路行驶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尤其是部分不法分子利用改装报废车进行非法运输,这样的车一旦上路无疑非常危险,随时可能发生交通事故。
2、发生事故无法理赔
根据机动车保险相关规定,车辆未按规定检验或检验不合格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受害者或车主将很难获得理赔,易引发矛盾纠纷。
3、易产生交通违法
报废车辆为了逃避检查,司机经常使用套牌、假牌甚至无牌上路,还会出现酒后行驶、超速行驶、闯红灯、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为,存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交警提醒
无证驾驶报废车辆,不仅是对自己的生命安全不负责任,更是对他人的人身安全构成了威胁,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切勿逾越法律的红线,认识到此类严重交通违法的危害,不要心存侥幸,莫要等到发生事故才后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