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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生成内容逼真不能乱真

发布时间:2025-09-03 10:12:53  浏览量:1

□ 古孟冬

小猫小狗伴随音乐跳起肚皮舞,刚学会走路的婴儿亲切喊着奶奶……以往看到这些动辄点赞、转发破10万的热门视频时,不少人会想,这么“神奇”的画面到底是真是假?对于这个问题,如今已有了确切的答案。9月1日,国家网信办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实施,明确所有AI生成的文字、图片、视频等内容都要进行标示、“亮明身份”。

在互联网刚刚兴起的年代,曾有一句网络流行语叫“有图有真相”,被当时不少网民视为判断事实的黄金法则。然而,随着近年来人工智能特别是生成式AI技术突飞猛进,各类大模型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其以假乱真的内容生成能力,在颠覆“眼见为实”常识的同时,也带来了虚假营销、网络诈骗乃至恶意造谣等一系列问题。

在社交平台上,我们有时看到某地发生地震、山洪的视频,发酵几天后才得知是不法分子为博人眼球而制作的网络谣言;也有时会发现某资深院士或某奥运冠军在网上推销产品,但最终结果竟是无良商家借助名人效应骗取粉丝钱财……从这些案例来看,AI技术滥用的危害,不仅在于散播谣言、扰乱社会秩序,也在于助长诈骗、侵犯用户的合法权益,更在于“眼见不一定为实”,让真实变得更加稀缺,稀释了社会上难能可贵的信任感。

信息的真假问题已经成为信息传播的一大阻碍、互联网的一颗毒瘤,我们必须要对其进行治理,让AI生成内容回归它本来的面目。在此背景下,《办法》应运而生,其聚焦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关键点,重点解决“哪些是生成的”“谁生成的”“从哪里生成的”等问题,推动由生成到传播各环节的全流程安全管理,力争打造可信赖的人工智能技术。

依照《办法》要求,服务提供者应当对生成合成内容添加显式标识,应当在生成合成内容的文件元数据中添加隐式标识,未按要求进行标识的,将被视为违规行为。《办法》规定,平台在服务提供者的内容上架或上线时要进行审核,核验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对未标识或疑似生成内容要添加风险提示。由此可以看出,《办法》从作者和平台两个方面发力,对AI合成内容“验明正身”,扼住了虚假信息来源和传播的咽喉,从而有效地阻断虚假信息的扩散。更重要的是,不管是显式标识还是隐式标识,都相当于AI生成内容的一种“身份证”,一旦出现利用AI内容进行造谣、诈骗等行为,有关部门就可以通过标识来溯源,界定法律责任,从而有效震慑恶意滥用行为。

当然,“徒法不足以自行”。《办法》的实施只是一个开始,在接下来实施过程中,肯定会面临一系列挑战,但只要有关部门强化监管执法力度、开发者坚守伦理底线、平台压实审核责任、网民积极参与监督,各方齐心协力、守好各自“责任田”,就一定能还网络空间以清朗、促AI发展之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