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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阳法院先行调解化纠葛 司法为民暖人心

发布时间:2025-09-04 15:22:13  浏览量:1

“老张,听说你那笔被拖欠的劳务费,没开庭就拿到解决办法了?”8月25日,在山阳县综治中心门口,李大姐看见老张,忍不住凑上前打听。

老张笑着点头,手里还攥着调解协议,“可不是嘛!之前装饰公司欠我和老王8万多劳务费,催了大半年都没结果,我还以为得打官司耗上几个月。没想到法院立案后走了先行调解,调解员帮着沟通,公司答应分期付钱,我们也不用跑法院开庭,省心又省时间!”

今年以来,陕西省山阳县法院积极推进先行调解工作,持续深化多元解纷机制建设,在法律框架内精准找寻双方利益平衡点,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通过先行调解,不仅有效减轻当事人诉累、节约司法资源,更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让司法温度浸润每一起纠纷的解决过程。

化解课程退费难

“当初说得多好,体验完就催着交费,现在孩子一节课没上,退款却推三阻四,这钱我不能就这么认了!”8月11日,陈女士坐在山阳县法院立案大厅,手里攥着厚厚一沓缴费凭证,语气里满是委屈与气愤。

事情要从半年前说起。为培养两个孩子的兴趣爱好,陈女士带着孩子来到山阳某舞蹈艺术中心体验课程。营销人员热情推荐下,她当场缴纳1000元预付款。可此后因家庭琐事与孩子时间冲突,孩子始终未能上课。半年后,舞蹈艺术中心营销人员再次联系陈女士,称凭借此前1000元可参与优惠活动——两个孩子能共享60课时,还能免费获得夏秋两季舞蹈衣、舞蹈鞋及舞蹈包。心动之下,陈女士又补交5270元,前后共计支付6270元。

然而,交费后孩子依旧没能走进舞蹈教室,舞蹈艺术中心也未主动通知上课事宜。眼看一年将尽,陈女士多次联系工作人员要求全额退款,对方却只愿退还部分款项,双方僵持不下。无奈之下,陈女士只能一纸诉状将舞蹈艺术中心诉至法院。

山阳县法院立案庭法官收到案件后,依照先行调解工作流程,第一时间将此案推送至人民调解平台组织调解。

调解现场,陈女士红着眼眶说:“营销人员当初百般诱导我交费,可孩子一节课都没上,舞蹈艺术中心理应全额退款!”

舞蹈艺术中心负责人却不以为然:“是她自己不带孩子来上课,我们没做错什么,不可能全额退!”

双方各执一词,矛盾再度升级。山阳县法院派驻综治中心的调解员并未放弃,在法官的专业指导下,多次与双方单独沟通,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关于预付式消费的规定,到教育服务合同的履行义务,耐心释法说理。最终,在调解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各让一步达成调解协议——舞蹈艺术中心当场退还陈女士6000元,这起退款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追回劳务欠薪款

“我们俩跟着公司干了快两年,木工、泥水工的活没少干,可工资却一拖再拖,家里等着这笔钱过日子呢!”8月20日,老张和老王坐在调解室里,手里捏着记满工时的账本,声音里满是无奈。

老张是经验丰富的木工,老王是手艺过硬的泥水工。自2021年起,两人受雇于山阳某装饰公司,按照公司安排承接木作与泥水施工。起初,公司还能按时支付施工款项,可随着后期经营出现问题,付款越来越困难。两年间,两人多次上门或电话催讨劳务款,始终没有结果,走投无路下只能起诉到法院。

立案后,山阳县法院立案庭迅速启动先行调解机制,将案件推送到人民调解平台。立案庭法官与调解员第一时间联系双方,了解案件细节。

调解过程中,公司法定代表人面露难色:“原告说的都是事实,我真不是故意拖欠,实在是公司最近经营不善,资金周转不开,才把款项拖了下来。”

调解员敏锐捕捉到公司并非恶意拖欠,且有调解意愿,当即抓住时机展开工作。一方面向公司负责人说明拖欠劳务报酬的法律后果,强调及时支付工资对工人家庭的重要性;另一方面也劝老张和老王体谅公司暂时的困境,商讨更灵活的付款方案。

最终,在调解员的协调下,双方达成一致:公司分期支付老张和老王劳务款共计8万余元,老张和老王也同意了分期方案。调解结束时,双方握手言和——工人拿到了劳务款的“保障承诺”,公司也缓解了当下的资金压力,实现真正的“双赢”。

温情调解朋友债

“当初你说做生意急需周转,我二话不说把钱借给你,现在约定的时间过了这么久,你怎么就不还了?咱们朋友这么多年,你怎能这样?”黄某拿着借条,面对昔日好友石某,语气里满是失望。

2022年3月,石某因做生意急需资金周转,向好友黄某借款22900元,并出具借条约定了还款期限。借款到期后,黄某多次催要,石某仅偿还部分款项,至今仍欠18200元未还。一次次催讨无果,黄某既无奈又伤心,只能将曾经的好友诉至法院。

2025年8月,山阳县法院立案后,立即启动先行调解程序,将案件推送到人民调解平台。调解员接手案件后,先分别与双方沟通,了解到两人此前关系要好,只是因借款纠纷才闹得不愉快。

调解时,调解员先对石某说:“依法偿还欠款是你的法律责任,要是一直不还,不仅会影响个人征信,以后贷款、出行都会受影响。而且就为这18200元,伤了这么多年的朋友和气,多不值得啊!”

随后,调解员又安抚黄某的情绪,劝他给好友一点沟通的空间。在调解员“以法为纲、情理相融”的劝解下,石某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问题,当场表示愿意偿还剩余借款。

最终,双方达成调解意见并当场履行,曾经因借款产生隔阂的好友,终于化干戈为玉帛,握手言和时,两人心里的“疙瘩”也彻底解开。

先行调解,不仅是解决纠纷的程序,更是化解矛盾、修复关系的“桥梁”,致力于从根源上化解矛盾,让纠纷解决更人性化、更高效。下一步,山阳县法院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践行“如我在诉”理念,以实质性化解纠纷为目标,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先行调解的认知度与认可度,将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在审前阶段,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注入更多司法力量。(通讯员 李從熇、李鹏飞)

编辑:赵佳欣

责编:雪云

审核: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