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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轼科考“舞弊”事件:在试卷上面编造典故,结果反被主考官点赞

发布时间:2025-10-23 18:50:06  浏览量:2

想象一下,高考作文考场上,你洋洋洒洒写下一篇议论文,却在关键论据上编造了一个“鲁迅曾经说过”——结果阅卷老师不仅没扣分,反而拍案叫绝,把你内定成了全省第二名!

这事听起来像是天方夜谭,但在北宋嘉祐二年,21岁的苏轼就这样干了。当时科考的题目是《刑赏忠厚之至论》,要求考生们论述刑罚与奖赏在实际运用中,如何来体现“仁政”思想。

考试在京师开封举行,全国精英齐聚,人人都盼望借着这个科考脱颖而出。当天,考场里面鸦雀无声,只闻纸笔摩挲,空气里墨香与汗意交织。

苏轼端坐案前,凝视试题。这七字题目看似寻常,实则暗藏玄机。它考察的是举子们对经典的谙熟程度,以及对时事政治的洞见。

苏轼想起父亲苏洵的教诲:“文章之道,在于明理致用”,于是决心不拘常格,要写出一篇兼具深度与创见的文章。

可是草稿打好以后,当苏轼打算引用一段“名人典故”来证明圣王如何践行“忠厚”时,脑中掠过二十多年来读遍的经书,却始终找不到一则贴切的原文。

就在这时,一个大胆念头浮现在苏轼的脑海里。他想:为什么不创造一个最契题的例证呢?于是他笔走龙蛇,写下那段流传千古的虚构场景。

尧帝时,法官皋陶三次请判死刑,尧帝却三次宽恕。这“三杀三宥”的细节栩栩如生,任谁读来都似信史。谁能想到,在决定命运的科考场上,一个年轻的书生,竟敢凭空杜撰圣王典故呢?

苏轼当时这种行为,好比如今的网友在与人辩论的时候,为了让言语更加掷地有声,强行编造名言,并在前面加上一句“鲁迅曾经说过”,但那是科考作弊会被杀头的古代!

好在苏轼凭借才华,让虚构的内容与全文论证水乳交融,毫无破绽。那么,他为什么要冒险编这么一个典故出来呢?其实正因他深谙论说文的真理:写文章时,想要说服人,你就得引经据典。

但是这个“经典”出现的必要性,并不是因为它代表了真理,而是因为世上的人们都相信,它出自前人经历,必为真理!此时你手上没有这样一则经典怎么办?答案就是:没有经典,创造经典!

那么,苏轼这篇赌上前程的文章究竟讲些什么呢?其实它的核心观点极深刻:为政者当以“君子长者之道”待天下,赏罚难断时,宁奖勿罚,即“赏疑从与,罚疑从去”。

年轻的苏轼,在这篇文章里展现出了超龄的政治智慧,认为圣王对善行不仅该赏赐,还应歌颂鼓励;对过错虽施惩戒,但须心怀哀矜,助人改过自新。

为了论证此点,苏轼先引《尚书》“罪疑惟轻,功疑惟重”为据,强调宁可执法有失,也不枉杀无辜。继而虚构“尧皋对话”,生动阐释执法虽要坚决,君王仁心更可贵。

苏轼进一步析理:在“可赏可不赏”时奖赏,是“过乎仁”,仍属君子;在“可罚可不罚”时处罚,则“过乎义”,易流于残忍。故而“仁”可过,“义”不可过。

苏轼运用严密的逻辑思维,文层层递进地阐述了他的核心观点。当时这场好戏的观众,正是大文豪欧阳修。他身为文坛领袖,正推动“古文运动”,反对华而不实的“时文”。

读罢苏轼考卷,欧阳修顿时眼前一亮,爱死了这观点新锐、说理透辟、文风清健的好文章,此文完全契合他“文以载道”的主张。

虽然欧阳修感觉“三杀三宥”有些陌生,但是他只是自责自己“读书太少了”,赞叹道:“此考生学识渊博,吾不如也!”接下来的事,大家都知道了。

欧阳修爱才心切,甚至到了自作多情的地步,他以为这般妙文必是门生曾巩手笔,为避嫌,硬将状元改为第二。放榜后才知道,作者竟然是一个来自蜀地的无名少年。

后来欧阳修知道典故是虚构,不但没有怪罪苏轼,反而赞道:“此人可谓善读书,善用书,他日文章必独步天下。”甚至劝说另一位主考官梅尧臣:“放他出头。”

这事儿搁现在简直没法想象,高考作文编造论据还能被表扬?但欧阳修看到的不是一个作弊的考生,而是一个天才的创作者。只因苏轼虽编造了文章细节,但阐明的道理是真的,论证也扎实。

虚构的典故,就像做菜时加了一点味精。调料再怎么锦上添花,也得食物自身鲜嫩可食欧阳修赏识的,其实是苏轼在文章中展现的思想深度、创造力,以及他对宏大主题的把握能力。

说实话,我们现在人一旦上了考场,每一个都是“苏轼”。想想看,大家伙儿在写文章时,谁还没用过“有研究表明”、“专家说过”来增强说服力?

心理学上的“权威偏见”,让我们人类天生就吃这一套。苏轼的高明之处在于,他没有滥用这个技巧,文章主体坚如磐石,虚构的典故只是锦上添花。

就像现代人写文章时引用“鲁迅曾经说过”,如果文章本身空洞无物,你加再多的“名人名言”也是白瞎了;但是如果论证有力,偶尔的艺术加工反而会让人“会心一笑”。

说到名人写作的例子,古往今来的大家们其实都没少“编”。孔子编过“三代之治”的理想社会,柏拉图编过“亚特兰蒂斯”的传说。连鲁迅都说过:“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只是这句话,如果是由我辈原创,任由它出现在高考作文里,搞不好会被阅卷老师打个问号。但伟大的创作者都明白,有时候为了说清一个深刻的道理,需要创造性地运用材料。

苏轼的这次“舞弊”成功,其实是一场规则与创新的微妙平衡。它告诉我们,真正的才华不是死守规则,而是懂得什么地方必须遵守规则,什么时候可以打破规则。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可以随意编造论据。说穿了,苏轼的文章是一篇考试作文,他编造的论据就算全部删除,顶多让他的论证显得单薄一些,绝不至于误导别人。

假如是写涉及具体民生等方面的议论文,再编一个不存在的事实性论据出来,那可就变成“欺君罔上”了。届时别说是“尧说过”、“鲁迅说过”了,就算是“玉皇大帝说过”也救不了你。

所以说,下次咱们写文章时,不妨学学苏轼:先确保其核心论证无懈可击,然后再考虑是否要来个“鲁迅曾经说过”作为点睛之笔。

毕竟,这是连欧阳修都买账的一种写法嘛,就算最后被人识破了,也无伤大雅。但是最重要的是要记住:创新的前提是扎实的基础,突破规则的前提是理解规则。

只有这样,才能在写作的道路上走得更远,或许有一天,你也能写出让阅卷老师“不觉汗出,快哉快哉”的爽文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