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三大科场舞弊案杀了41人,今天的坏人咋这么幸福?
发布时间:2025-10-29 09:27:52 浏览量:2
文|余墨
近日,山东不断曝出冒名顶替上大学事件。先是农家女陈春秀发现,自己16年前曾经考上山东理工大学,却被人顶替;接着有消息说,山东各大学共清查出242名冒名顶替人员;最新也最让人气愤的事件是,另一名农家女苟晶第一年高考被班主任的女儿顶替,第二年高考却被莫名其妙地弄到了野鸡大学。
正如众多网友所说,冒名顶替他人上大学,等于偷窃别人的人生,可恨之极。对于这些最可恨的人,应该怎么处理呢?到目前为止,山东官方还没有公布对任何一起冒名顶替事件的最终处理结果。
大家经常把今天的高考类比为封建时代的科考,今天的高考第一名也常常被民间称为“状元”。那么,今天的高考舞弊,也可以跟封建时代的科场舞弊类比一下。下面咱们就来看一看,封建时代的最后一个王朝——满清,对于科考舞弊案是如何处理的。顺治丁酉科场案,杀26人
清朝的科场舞弊大案共有三起,分别是顺治丁酉科场案、康熙辛卯科场案、咸丰戊午科场案。顺治十四年是公元1657年,丁酉年。这一年,顺天府和江南乡试同时爆发科场舞弊大案。当年,顺天府乡试中有一个考官名叫李振邺,为人非常高调。他到处宣扬说,某某人得中,是他的功劳。乡试放榜后,众多考生不服,集体到文庙痛哭,向孔老夫子告状。舆情汹汹之下,刑科给事中任克溥上书说,考生陆其贤用银三千两,送给考官李振邺、张我朴,所以中了举人。顺治皇帝闻奏大怒,下令吏部、都察院会审此案。会审的结果是:受贿考官李振邺、张我朴,以及行贿考生、相关人员等,共有7人当即斩首;7家的家产全部充公,家人百余口流放关外。还有数十人牵涉此案,也被拟定斩首,家人流放。顺治皇帝开恩,免了他们的死罪,统一流放关外。顺天乡试案发不久,又有人上奏揭发当年的江南乡试也有黑幕。顺治皇帝下令,将主考官方猷、副主考钱开宗和18名同考官全部革职,令刑部派遣差役将主考、同考以及中试举人方章钺等迅速押解进京,严刑讯问。此案审理的结果是:主考方猷、副主考钱开宗斩首;18名同考官中,除了卢铸鼎已死外,全部处以绞刑;行贿举人方章钺等八人,各责四十大板,家产籍没入官,父母、兄弟、妻子流徙宁古塔(在今天的黑龙江省牡丹江市)。顺治丁酉科场案,南北两起加起来,一共杀了26人。康熙辛卯科场案,8人判死刑
康熙五十年是公元1711年,辛卯年。这一年九月,江南乡试放榜,历来成绩最好的苏州地区只有13人中举,其余大都是扬州的盐商子弟。一时群情激愤,考生们抬着财神的神像到府学抗议,还在贡院大门上贴了一副对联:“左丘明有眼无珠,赵子龙一身是胆”,讽刺主考左必蕃和副主考赵晋收受贿赂,徇私舞弊。
曹雪芹的爷爷江宁织造曹寅秘密上奏,康熙闻讯勃然大怒,下令立即追查。案件经过数月审理,最后的处理结果是:副主考官赵晋及考官王曰俞、方名与考生串通舞弊,处以斩立决;串通考官的吴泌、程光奎以及三个参与舞弊的中间人被判处绞监候,秋后处决;主考官左必蕃没有受贿,但有失察之责,革职。
此案判死刑的,至少有8人。
咸丰戊午科场案,7人丢了性命
如今,据说是由于时代的进步,斩首这样残酷的刑罚早就没有了,死刑也很少见了。贪污受贿数以亿计的大贪官,也可以心安理得地保住性命。
冒名顶替这样的高考舞弊案,则差不多连判刑都不会判了,如果不是媒体曝光、舆论关注,甚至都没有哪个部门愿意介入。反正开头提到的几起冒名顶替事件,到现在也没有责任人被移送司法处理。
抚今追昔,不禁让人感叹:现在真是个对坏人无限友好的时代,作恶的成本真的是太低了,低到几乎可以忽略不计。清朝文渊阁大学士、军机大臣柏葰如果地下有知,估计会深感冤屈,感叹自己生错了时代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