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乱象已成民生之痛,退出历史舞台刻不容缓
发布时间:2025-11-25 21:37:07 浏览量:42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住宅小区如雨后春笋般涌现。然而,与之相伴的物业管理问题却日益突出——不是“该不该管”,而是“谁来管、怎么管、为谁管”。在不少小区,物业公司早已偏离服务本位,沦为资本逐利的工具,不仅漠视业主合法权益,更屡屡突破法律与合同底线,成为基层治理的顽疾、社区稳定的隐患。
物业公司的问题,不是个别现象,而是系统性失序;不是管理能力不足,而是价值导向错位。在私企化运作模式下,一些物业公司把小区当作“提款机”,将公共收益据为己有,擅自涨价、捆绑收费、虚报成本;更有甚者,对业主诉求敷衍塞责,对安全隐患视而不见,甚至动用暴力手段打压维权业主。这种以牺牲民生换利润的做法,早已背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与社会主义制度下“民生为本”的根本宗旨格格不入。
物业与业主之间的矛盾已从经济纠纷演变为信任危机,甚至激化为群体性事件。部分物业公司仗着“独家经营”地位,凌驾于业主大会和业委会之上,公然违反《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拒不公开账目、拒绝接受监督。长此以往,不仅侵蚀了业主的财产权、知情权和自治权,更动摇了党在基层的群众基础——当居民连家门口的安全感、公平感都难以保障,何谈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物业公司的存在本身并非原罪,但其当前普遍存在的资本逻辑主导、监管缺位、权责失衡等问题,已使其成为城市基层治理的“负资产”。与其寄望于个别企业“良心发现”,不如推动制度性变革:要么彻底重构物业运营模式,引入真正公益化、透明化、业主主导的管理机制;要么让那些唯利是图、屡教不改的物业公司有序退出市场。
呼吁相关部门应正视物业乱象背后的深层矛盾,加快完善业主自治法律保障,强化对物业企业的全链条监管,坚决打击侵占公共收益、侵害业主权益的违法行为。同时,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小区探索“自管”“信托制物业”等新模式,把小区事务真正交还给业主。
小区安宁,始于权利归位;基层稳固,源于民心所向。 物业公司若继续以“管理者”自居,凌驾于业主之上,终将被时代淘汰。唯有让服务回归服务,让权力回归人民,才能筑牢城市治理的根基,实现真正的“利国利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