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兴国年间科举怪象,防弊改革越严,举子舞弊越多?问题出在哪
发布时间:2026-01-21 16:38:32 浏览量:3
文┃小夏
编辑┃叙言
宋太宗在位期间,科举场上出了不少怪事。
太平兴国到淳化年间,朝廷三天两头发禁令,今天说僧道不许还俗考试,明天又说吏员不能离开衙门去赶考。
按理说,管得这么严,科场风气应该好转才对。
可实际情况恰恰相反,举子们钻空子的法子越来越多,"浮华"问题反倒愈演愈烈,
这事儿挺值得琢磨。
宋太宗本来想把科举整顿得规规矩矩,结果改来改去,问题不但没解决,还搞出了更多麻烦。
这背后到底藏着什么制度矛盾?为什么防弊改革会走向目的的反面?咱们得从几个具体案子说起。
太平兴国八年,宋太宗下了道狠令。
起因是有个还俗的僧人跑去参加科举,太宗知道后很不高兴。
他觉得这些僧道"不能专一科教",平时不好好念经修行,就知道"习浮浅文章",这哪是"务本之道"?于是直接下诏,禁止还俗僧道赴举,说他们这是"窃科名"。
为了配合这道禁令,太宗还调整了考试内容。
原本考贴经的项目改成了试墨义,又增加了法书、墨义的考核。
表面上看,这是在提高考试难度,实际上针对的就是那些半路出家又半路还俗的读书人。
到了端拱二年,又出了个更典型的案子。
中书令史陈贻庆考《周易》学究及第了,按说这是件喜事。
结果太宗一听说他是个小吏出身,当场就火了,说他"走吏冒进窃取科名",直接把敕牒给追回来了。
不仅如此,太宗还专门下诏,规定中书、枢密院这些衙门的吏员,以后都不许离开岗位去应举。
这两个案子放一块儿看,问题就清楚了。
太宗在意的根本不是这些人有没有真才实学,而是他们的身份"不对"。
陈贻庆考的是《周易》,能及第说明水平不差,可就因为他当过小吏,这科名就得被夺走。
很显然,宋代科举虽然号称"取消门第限制",实际上身份歧视严重得很。
《贡举条制》里倒是写着"工商杂类有奇才异行者亦可取解",可真到了操作层面,这些人照样被排斥在外。
这就形成了一个怪圈,制度表面上开放,实际执行时却处处设限。
举子们看明白了这套规矩,自然会想办法绕过去,"浮华"问题也就越来越多。
太平兴国七年,太宗又推出了保举制。
当时殿试舞弊的事儿闹得挺大,太宗感叹风气"浇薄",决定从发解试这个环节入手整顿。
他让地方长官精选清廉强干的官员来考试举子,专门挑那些"版籍分明、为乡里所推誉"的人。
更狠的是,每十个举子结成一保,要是有人"行止踰违",其他人跟着连坐,永远不得赴举。
这个办法看起来挺周全,既能防考官徇私,又能保证举子质量,还能顺带解决"盗籍"问题。
可实际运行起来,毛病一大堆。
首先,逻辑就不对。
保举针对的是发解试,可舞弊问题主要出在殿试,这不是南辕北辙吗?
其次,保举反而加深了地方长官和举子之间的联系。
本来想防徇私,结果给徇私创造了更多机会。
再说了,处罚这么严厉,官员们都不敢保举了。
到了宋真宗时期,这种现象已经很明显。
更要命的是,保举制根本没触及"盗籍"问题的根源。
举子们为什么要跑到别的地方去考试?说白了,就是因为各地解额分配不均。
有的地方人多额少,竞争激烈得要命,有的地方人少额多,相对容易得多。
这种差异是由人口、文化、政治等多种因素造成的,不是靠保举就能解决的。
解额制度本身就存在结构性缺陷,
你要说绝对公平吧,各地额度一样,那人口多的地方肯定吃亏;你要说相对公平吧,按比例分配,可地方差异的比例又很难改变。
解额总数可以调整,但这个根本矛盾始终存在。
至道三年搞了比例解额,大中祥符二年又改成固定解额,折腾来折腾去,分配不均的问题还是没解决。
到了仁宗、英宗、神宗朝,朝廷还在反复改革发解额,可见这事儿有多棘手。
"盗籍"这个行为不能简单地用道德标准来评判,
举子们"他贯取解",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制度本身不公平。
地域差异、政治倾斜、免解恩滥,这些都是客观存在的问题。
就连韩丕、田锡这样的名士,当年也寄应取解过。
在制度本身就逾越公平原则的情况下,你再用"盗籍"来评判举子的品行,这不是陷入相对化了吗?
解额问题不解决,"浮华"风气就不可能根除,这是个死结。
宋太宗的防弊改革,说到底有个根本性的问题,他总把制度运行的毛病归咎于士子的身份和品行。
一方面,他要求举子、考官都得正本诚心,另一方面,他又不愿意放弃统治者对制度的政治权益。
这就形成了一个矛盾,他希望制度走向合理公平,却不想放弃解额划分这些政治特权。
改革只限制客体,也就是举子和考官,却不触及主体规定,也就是政治因素导致的解额不均、免解恩滥这些问题。
本来想法挺好,结果异化成了对举子地域流动性的严格管控,有点"编户齐民"那个意思。
淳化三年朝廷还在强调"取本贯文解",说明太平兴国年间的改革根本没起作用。
防弊措施越严,举子"逾矩"的手段反而越多,形成了恶性循环。
这种改革对士人的影响是多方面的,
身份焦虑、地域限制、品行污名化,
这些都让读书人的处境变得更加艰难。
对社会来说,科举的公平性受到质疑,寒门子弟的上升通道越来越窄。
对制度本身来说,防弊改革频繁但收效甚微,制度的权威性也在不断下降。
站在价值中立的立场上看,咱们不对防弊意识本身进行道德评判。
宋初科举防弊改革的失效,根源在于制度设计的内在矛盾。
改革要是只针对客体,回避主体问题,必然会陷入"头痛医头"的困境。
制度公平需要统治者放弃部分政治特权,不然改革很难触及根本。
"浮华怪相"反复出现,其实反映的是士人在制度夹缝中的生存策略。
这种矛盾对后世科举制度、士人群体、社会风气都产生了深远影响。
它提醒我们,制度改革的边界在哪里?统治者的自我约束如何实现?当代制度建设中,又该如何避免类似的"改革悖论"?
这些问题,值得我们好好琢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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