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未检、无保险、人“失驾”,太危险!
发布时间:2026-02-03 20:10:39 浏览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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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未检、人“失驾”,这样上路太危险!
1月23日17时许,漯河市舞阳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接到预警,一辆机动车存在逾期未检验情况,民警随后在吴城超限站附近成功将该车截停。
检查中,驾驶人潘某某仅向民警出示车辆行驶证,经民警现场进一步核查,潘某某本人的驾驶证处于吊销状态。
在证据面前,潘某某承认自己心怀侥幸、违法上路的行为,称其驾驶证于2020年因醉酒驾驶机动车已被依法吊销,此次驾驶轻型货车上路,自认“路途不远能侥幸避开检查”。
舞阳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依法对驾驶人潘某某驾驶证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合并进行处罚。
交警提醒:驾驶证被吊销即丧失驾驶资格,任何情况下驾车上路均属违法。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驾驶,文明出行。同时,请定期检查车辆状态,确保车辆检验、保险有效,杜绝驾驶“带病车”上路,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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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未检 无保险 人“失驾”
1月26日,舞阳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接到预警,一辆机动车存在逾期未检验情况,民警随后在吴城超限站附近成功将该车截停。
经民警现场细致核查,该车不仅未按规定进行年检,车辆保险也已过期,驾驶人朱某某的驾驶证同样超出了有效期。在证据面前,朱某某承认自己心怀侥幸、违法上路的行为。
舞阳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依法对朱某某在驾驶证超过有效期仍驾驶机动车、机动车不按规定投保强制保险、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合并进行处罚。
交警提醒:车辆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是保障车辆安全性能、消除潜在隐患的重要措施,而投保交强险更是发生交通事故后对受害人进行基本保障的法定制度,两者均关乎道路交通安全与他人生命财产安全,切勿以任何理由忽视或逃避。
漯河交警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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