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跳广场舞猝死,家属向组织者索赔,最终法院判了,讹出新高度
发布时间:2026-02-27 16:59:18 浏览量:1
刚看到法院驳回老人猝死的家属诉求那一刻,真的没啥吃瓜的劲头了,心里是说不出的难受。这事就是发生在武汉,近期杨女士给社区大家伙组织广场舞,张大爷跟平常一样去跳,结果人家跳到一半突然就倒了。你可以想想那场面,大家都吓傻了,有人按压胸口,有人赶紧拨打120,组织者杨女士也是不顾一切跟到医院。两小时后,张大爷因为心源性猝死确实没抢回来。
等了半个月,张大爷家属突然把杨女士告上法庭,说组织者应该为参与者的生命安全负责,开口就要60万,赔偿金、丧葬费都算进去。听到这价钱,网友直接炸了,“60万,真敢要!”真是把好心办事的杨女士推到了一个难堪的位置。
再看这案子本身,调查结果非常清楚:张大爷发病完全是他个人体质的问题,跟活动、他人动作根本没半点关系,也没啥身体碰撞啥的。广场舞就是那种大家自愿来的,不收钱,杨女士一分钱没赚,现场也没啥设备安全隐患。发病后,急救措施、送医都做了,组织者只剩尽心尽力。法院直接按《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判了——这意思就是:自愿蹦哒这种风险自个承担,谁组织的活动没惹到你的命,就别找别人负责。
网上一边倒支持,法官也说得直白:“法律不是为了安抚情绪拿来冤枉人。”这种情况下要真把组织者都坑进去,以后广场舞、社区活动都没人敢办了。老年人也没地方去消遣了,群众活动直接凉了。甚至还会养成一种“谁受伤谁都能要钱”的滥诉风气,有理没理都想讹上一笔。这点说得特别现实,社会信任就容易被这种事搞坏。
其实你要细看,大多数这类案子都一样:佛山有老人借厕所猝死,家属也告店主要21万;麻将馆老人突发疾病,经营者也被追责;有乘客在公交上出事,司机只要担10%的责任。另外,广场舞案在法律上也没要求普通人要像医生那么专业,只要及时呼救、做了人工呼吸还送医院,救助义务就履行了,没要求一定得救活。商家报警破门那种都算尽到责任,没人能包结果。
大家都说生命无价,但60万这个数字搁在“谁都没办法预知明天和意外哪个先来”的场景下,多少让人觉得荒唐。不是每个亲人离世都需要全世界为你负责。有网友说得太直接:“见钱眼开,无所不为,才是真的悲哀。”你要真赔了,那不是鼓励以后啥事都能强词夺理、拿利益说话?
说到底,社区活动本来就是一帮人在一起图温情,杨女士们这样自发组织,免费帮忙,其实很让人敬佩。谁能想到,有一天好心会被卷进法庭,成了被告?幸亏法院没有冤枉好人,要不以后谁还敢牵头干点正经事?如果每次意外都变成了抓着“好心人”索赔,那整个社会的温度真的就凉了。
你怎么看法院的这个判决?60万的诉求你觉得是个啥标准?有类似经历吗?反正这事真够扎心的,欢迎来聊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