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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炸街”、广场舞扰民、夜间违规施工吵人——噪声污染怎么治

发布时间:2026-03-21 03:00:00  浏览量:1

【“典”亮生活】

开栏的话

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日前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这是继民法典之后,我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

从解决老百姓“家门口”的环境问题,到推动科学精准管理烧秸秆、落叶,再到规定科学选择绿化树种、草种……你我所期待的,正是这部法典切实回应的。

本版自今日起开设“‘典’亮生活”栏目,为你解读生态环境法典里的“民生事”。

【基层来电】

晚上睡觉经常被“炸街”的摩托车、跑车声吵醒。这种情况,生态环境法典管不管?

【专家解读】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赵庆杰:

飙车、炸街,严重扰乱交通秩序,产生的噪声污染影响了人们的日常生活。此外,还存在非法改装等问题,道路安全隐患比较大。

对于这一问题,生态环境法典新增了规划源头预防规定,为营造安宁和谐的居住环境提供保障。

生态环境法典第二编第七分编第二十七章“交通运输噪声污染防治”规定:机动车的消声器和喇叭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禁止驾驶拆除或者损坏消声器、加装排气管等擅自改装的机动车以轰鸣、疾驶等方式造成噪声污染。

【基层来电】

城市里建筑工地随处可见,白天施工现场一片火热,夜晚却怎么还是灯火通明呢?爆破、打桩、钻孔……产生的噪声不断。对于施工单位在未取得夜间施工许可情况下,通宵作业,建筑施工噪声严重影响周边居民正常休息的问题,生态环境法典怎么规定?

【专家解读】

赵庆杰:

法典第二编第七分编第二十六章“噪声污染防治”作出规定: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禁止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施工作业,但是抢修、抢险施工作业,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其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应当取得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的证明,并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告附近居民。

对比原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三条,虽然也有类似禁止性规定,但法典在第五编法律责任编中进一步强化了处罚措施,让违法成本呈几何级数增长,居民的噪声投诉有了明确的执法依据和责任链条。

需要看到,噪声污染具有瞬时性、流动性等特点,对调查取证的专业性要求高。同时,噪声污染问题较容易反弹,涉及行政部门多,需要构建职责明确、齐抓共管、社会共治的噪声污染防治格局。

《光明日报》(2026年03月21日 0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