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立法联系点 搭起民主大舞台——酒泉市推动基层立法联系点创新实践 让“小建议”汇聚民主法治“大能量”
发布时间:2026-04-02 17:28:55 浏览量:2
编者按:
2025年9月,根据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工作安排,省委依法治省办组成4个督察组,在全省抽取8个市州和8个省直部门(单位)开展了实地督察。实地督察中,各督察组全面深入发掘各地各部门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特色亮点工作,梳理总结形成典型经验材料,现予以刊发宣传,供全省各地各部门学习参考。
近年来,酒泉市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以“全域覆盖、专业赋能、融合发展”为主线,积极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基层立法联系网络,推动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不断走深走实,为法治酒泉建设注入新动力。
构建立法全息触达网络
实施基层立法全面覆盖与精准触达“双线并进”,创新基层立法建站模式,在7个县市区、32个乡镇街道搭建“1+N”立体网络,以司法所为主站,在产业集聚区、立法重点领域、少数民族乡设立二级联系点,构建“市+县+乡+企”四级联动全域覆盖立法民意“经纬网”。深化推进重点产业、行业、区域基层立法联络员、联络站体系建设,完善动态调整机制,通过“田间课堂”“车间议事会”等特色载体,收集文化遗产保护、旅游市场监管、新能源产业发展等建议20余条,推动一批具有酒泉特色的地方立法落地见效。加强废旧农膜回收政策宣传力度等建议融入《甘肃省废旧农膜回收利用条例》;“多种方式宣传代表履职典型事迹”的建议被全国人大认可并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
深化立法多元共建机制
统筹基层立法资源整合与机制创新“双轨并行”,健全完善立法联系点建设、联络员管理等核心制度,建立“接收部署—分层征集—论证报送—跟踪反馈”全链条工作机制,推行“线上+线下+行业”的征集和24小时联系点会议模式,精准对接立法需求,完善立法资源数据库,构建民意采集转化闭环体系。强化立法审查问题收集机制,建立立法建议板块,创新建立“八步工作法”,向省人大常委会、省司法厅报送立法建议205条,其中47条被《甘肃省噪声污染防治若干规定》等法规采纳;三年来通过审查工作提交立法建议项目8项,推动3项相关立法项目纳入日程;“建立备案审查工作指导案例机制”的建议被国务院采纳写入《法规规章备案审查条例》。
规范立法程序标准建设
推行基层立法标准建设与程序规范“双向发力”,强化“阵地建设规范化、队伍结构多元化、运行机制制度化”三位一体建设标准,在全市统一推行“五有”建设标准。制定《立法联系点工作规程》《民意收集办理流程图》,深化意见征集、分类整理、审核报送等全流程规范建设,实施司法所、矛盾纠纷调解室、法律服务工作站、园区等立法配套设施标准化配备工程,接入立法线上意见征集平台,打造“30分钟立法民意收集圈”,实现法规草案线上浏览、意见实时提交。近年来,累计收集《甘肃省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等草案建议500余条,72小时内建议反馈率达100%。
提升立法专业治理效能
深化专业赋能与力量下沉“双轮驱动”,建立三级审核机制,实施司法机关立法审核总联络员制,全程把控转化质量。运用立法论证会议模式,推动26条基层诉求转化为专业性条款,畅通群众诉求立法渠道,扩展基层调控范畴。针对《甘肃省草原条例》宣传难题,梳理条例中与牧民、草原使用者、经营者切身相关的10个条款,同步设计“如何利用草原提高生产能力”“破坏草原行为有哪些”等接地气的问题清单,2项建议被纳入条例修订。推进玉门油田工业文化遗产保护、电动自行车管理等特色立法成果转化,为全国同类地区提供了“酒泉样本”。
来源 | 甘肃省司法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