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无证驾驶属违法 侥幸心理不可取 | 豫筑平安·护航中原
发布时间:2026-04-21 18:50:20 浏览量:1
明知无证驾驶是违法行为
却心存侥幸驾车上路
不仅扰乱道路交通秩序
还严重威胁
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无证驾驶属违法
侥幸心理不可取
4月20日15时许,323省道舞阳县辛安镇路段,舞阳县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在对一辆号牌为皖AFC3**的小型普通客车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王某某神色紧张,仅出示了行驶证,迟迟无法提供驾驶证。经查询核实,王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
王某某称明知无证驾驶违法,但还是侥幸心理作祟。民警对王某某进行批评教育和普法宣传,依法对其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铲斗违法载人
交警及时叫停
4月17日,漯河交警五大队民警巡逻至金山路北段时,发现一辆轮式装载机(铲车)的铲斗内竟违规乘坐两人,民警立即示意车辆驾驶人停车接受检查。
经询问,驾驶人称工地就在附近,为图方便便让工友坐在铲斗内搭乘,明知此举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却仍心存侥幸。
民警现场对驾驶人进行批评教育,讲解铲车严禁上道路行驶、严禁铲斗载人的相关规定及安全风险。驾驶人深刻认识违法载人的危害性,保证今后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杜绝此类行为。
交警提醒:
无证驾驶是一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也是重大交通安全隐患之一
请所有交通参与者
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
共同维护安全有序的
道路交通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