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岂容“酒驾”?漯河一少年无证酒驾被查处
发布时间:2025-08-12 22:22:37 浏览量:3
未成年人身心发育不全
辨别与控制能力较弱
没有经过系统的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培训
缺乏相应的交通安全知识及驾驶常识
行驶中遇到突发情况时
难以作出正确判断处置
极易酿成交通事故
01
青春岂容“酒驾”
少年无证酒驾被查处
8月9日6时许,240国道舞阳县北舞渡镇路段,正在该路段执勤的舞阳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民警在对一辆号牌为豫LD950**的小型新能源汽车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有酒驾嫌疑。经酒精检测,结果为45mg/100ml,驾驶人小李(化名)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在对驾驶人身份信息和驾驶资格进行核查时,民警发现小李(化名)竟然未满十八周岁,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酒驾。
舞阳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依法对小李(化名)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合并处以罚款1200元的处罚。
02
人无证 车未检
侥幸上路被查处
8月10日16时许,舞阳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接到预警:一辆号牌为豫L80K**的小型轿车逾期未检验,现正在辖区内行驶。巡逻民警接到指令后,快速行动,精准布防,最终在吴城超限站成功将该车辆拦截。
经查,豫L80K**号牌小型轿车确系逾期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车辆,驾驶人谭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系无证驾驶。
面对民警的询问,谭某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谭某坦言自己明知车辆未年检且自身无驾驶资格,仍抱着侥幸心理驾车上路。
舞阳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依法对谭某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合并处以罚款700元的处罚。
漯河交警提醒
不管是未成年人还是成年人
都要提高交通安全意识
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
切勿抱着侥幸心理以身试法
编辑:王家辉校对:张鸿雁审核:蒋士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