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个“替身”?“小聪明”换来大处罚!
发布时间:2025-09-05 18:57:40 浏览量:2
每一辆车都有自己的车辆号牌,就像公民都有自己的身份证一样,若发现一模一样的号牌,这就意味着你的车已被套牌了!
假牌、套牌车的存在,不仅严重损害广大车主的合法权益,也成为不法分子事故逃逸和逃避违法打击的“隐身符”,给交通管理造成诸多不利因素,构成极大的社会隐患,舞阳交警对这类行为零容忍!
近日,舞阳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接到群众报警,称多次收到交管服务平台推送的交通违法提示信息,显示其车辆在多个路段存在违章行为,但事实上近期并未驶过相关路段,怀疑自己的车牌被人套用。
接到群众举报后,大队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民警对涉案车辆信息进行核实,通过技术比对和轨迹追踪,迅速锁定一辆悬挂豫L601**号牌的白色奔驰小型汽车具有重大嫌疑。随即依托技术手段锁定目标车辆轨迹,部署安排所属辖区中队对该车进行布控。
8月28日下午16时许,目标车辆在240国道舞阳县北舞渡镇沙河桥路段出现,守候在此的民警果断出击,将该车成功拦截。
令人意外的是,当民警询问驾驶员是否知道为何被拦时,当事人黄某某坦然承认:“知道啊,挂人家牌了。”
经进一步核查,该车真实号牌为鲁Q1T3**。驾驶人黄某某供述,当前悬挂的豫L601**号牌系其在路上捡到,为逃避电子监控抓拍,便动起“歪脑筋”,将他人号牌挂于自家车上,自以为能瞒天过海,逃避违法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鲁Q1T3**小型汽车驾驶人黄某某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处以记12分,罚款2000元的处罚。并现场收缴了套用的号牌。
舞阳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假牌、套牌属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不仅严重扰乱交通管理秩序,还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和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公安交管部门始终采取“零容忍”态度,持续利用科技手段加大路面查处力度。如群众收到非本人造成的交通违法通知,或发现疑似套牌车辆,请及时向交警部门举报,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舞阳交警特别提醒
拒绝无牌无证,拒绝超限超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