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咔嚓”一声,跳舞开肩竟断了锁骨!女子植入7颗钢钉留下11cm大疤,机构只愿再赔6000元
发布时间:2025-09-09 07:21:39 浏览量:1
“我只是想通过跳舞变美变健康,没想到一次常规的开肩动作,竟让我的锁骨断了,还留下11厘米的疤。”2025年4月22日,刘女士在武汉跳动全城舞蹈机构(昙华林泛悦店)上中国舞课时,被老师辅助做开肩动作导致右侧锁骨骨折,先后植入1块钢板和7颗钢钉,手术还留下11厘米长的疤痕。刘女士与舞蹈机构方就赔偿问题未达成一致。9月8日,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就此事联系武汉跳动全城舞蹈机构法律顾问,其回应强调已履行应急救助义务,主张依法律程序认定责任与解决争议。目前双方协商未达成一致,刘女士已准备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舞蹈课开肩突发意外
锁骨骨折留11厘米疤痕
根据刘女士提供的视频显示,老师在指导学员做开肩动作【即通过系统训练,使肩部与上臂连接处(肩关节)达到柔韧且富有弹性的状态。】时,她突然受伤。“当时就听到‘咔嚓’一声巨响,身边同学都听到了,我右边的手臂和肩膀瞬间就不能动了。”回忆起2025年4月22日在武汉跳动全城舞蹈机构(昙华林泛悦店)上课的经历,刘女士至今仍心有余悸。作为在该机构学习三年的老学员,她从未想过一次常规的开肩动作会让自己遭遇骨折。
刘女士提供的伤口图片
刘女士回忆,由于不确定是否骨折,她先自行前往机构附近的医院拍片,结果诊断显示右侧锁骨断裂。机构一老师得知后,称有熟人可介绍医院进行治疗,刘女士便跟随前往。经检查,她被确诊为右侧锁骨骨折,且医生明确这是新伤。随后,她接受了手术,“手术是半麻,我全程清醒,看着医生把我右边锁骨打开,放进去一块钢板和 7 颗钢钉,那种恐惧感这辈子都忘不了。”
右侧锁骨骨折
“第一次手术光手术费就2万多元,还不算检查费。”刘女士说,起初她并不知晓第三方造成的伤害不能走医保,便使用了医保报销,最终自付约1万元。而机构也垫付了7000元,剩余费用迟迟未补。
如今,距离受伤已过去四五个月,刘女士的恢复状况并不理想。“我的右手背到后背会痛、吃力,抬也抬不直,还不能提重物。”她无奈地表示,明年还需进行第二次手术取出钢板,预计费用约1—2万元,而手术留下11厘米的疤痕,更是成了她难以磨灭的印记,“前三个月,我每次洗澡看到这个疤都会哭,感觉都要得抑郁症了。”
双方就赔偿未达成一致
刘女士目前准备起诉维权
受伤后,刘女士曾多次与武汉跳动全城舞蹈机构沟通赔偿事宜,“最让我可气的是他们现在还在推卸责任,说是我自己选择开肩的,自己要负责任。”刘女士觉得这种说法让她无法理解。
刘女士告诉记者,她对授课老师并无太大意见。“我跟老师其实感情还不错,术后她还会问我恢复情况。” 刘女士表示,“我是把钱交给机构了,应该是机构来负责我人身安全。他们老师能不能开肩,这个应该是机构来做一个规范的管理。我们作为学员来说是不懂的,我以为这个是正常的安全的流程。我去那里跳舞就是为了想要变美变健康,结果现在健康也没有了,美也没有了。”
近日,刘女士委托律师和机构方进行了一次当面协商,在她提供的录音中,可以听到在前期沟通中,机构曾提出赔偿5000元,这一金额让刘女士无法接受:“且不说后续手术费、误工费,就连第一次手术他们没补全的费用都不止 5000 元,这根本不是解决问题的态度,反而像在打发人。”所以她在协商中提出了15万的赔偿,该金额涵盖第一次手术剩余未结清的医药费、二次手术(取钢板和钢钉)的预估费用、后续复查与康复相关开支,同时包含因受伤产生的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还涉及潜在的伤残鉴定费用。在录音中,舞蹈机构方也表示后续提出的方案为在已垫付7000元的基础上,再赔偿 6000元。
刘女士告诉记者,她在该门店此前曾办过三张卡,一周上课两次,三年来几乎从未间断,对此她感到很寒心。
刘女士在跳动全城舞蹈机构开卡记录
目前,刘女士已委托律师准备起诉。“我的诉求很简单,就是让机构承担所有医疗费用,还有检查费、交通费、营养费、误工费等合理赔偿。”刘女士表示,她不仅是为了给自己讨回公道,更是希望提醒更多学舞爱好者,“要警惕‘开肩’这类动作的风险,选择正规、负责任的机构,避免再有人遭遇和我一样的问题。”
门店告知目前由公司在对接处理
律师认为医保报销不影响机构赔偿
9月8日,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就此事联系武汉跳动全城舞蹈机构(昙华林泛悦店),门店工作人员表示知晓刘女士受伤一事,但具体处理需由公司负责。“这个主要是公司在对接处理,具体的情况我们门店这边也不太清楚。”该工作人员称,公司已告知门店无需介入此事,将全权对接处理。记者搜索发现,跳动全城舞蹈是武汉跳动全城舞蹈传播有限公司旗下舞蹈连锁品牌。
在记者进一步沟通后,武汉跳动全城舞蹈(昙华林泛悦)店工作人员向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提供了公司法律顾问的联系方式。记者随即法律顾问询问相关情况,其回应称:“我们公司现在针对此次的意外事件,已经在第一时间就履行了送医治疗垫付费用等应急救助义务,而且还进行了看望和慰问,持续表达了人文关怀。对于教学过程中是否存在责任问题,需依据事实与法律由专业部门进行客观认定。我方的态度是不预判不推诿,并且会全面配合任何权威调查,尊重最终的客观结论。我方主张在事实与法律框架内,通过友好协商或司法程序解决争议,反对任何试图与以舆论影响代替法律程序的行为,以确保解决方案的公平性与合法性。”
对于刘女士提及的 “再赔偿 6000 元” 的说法,公司法律顾问则表示 “不属实”,强调 “在无实际数据和依据前,公司不会承诺具体赔偿金额,需依法依规处理”。
就刘女士遇到的问题,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咨询了浙江铁券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永辉律师,他认为机构应承担主要责任。依据《民法典》第1165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事件中,刘女士在舞蹈机构上中国舞课时,因老师辅助做开肩动作导致右侧锁骨骨折,舞蹈老师作为机构工作人员,在执行工作任务过程中造成刘女士受伤,应由机构承担侵权责任。机构称刘女士自己选择开肩要为此负责任的说法毫无依据,开肩动作本就是课程辅助内容,机构有义务保障学员在合理范围内的安全。
张永辉还认为,医保报销不影响机构赔偿。刘女士起初不知晓第三方造成的伤害不能走医保而使用了医保报销,但这并不影响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医保报销是刘女士基于自身参保享有的社会保障权益,与机构因过错应承担的侵权赔偿责任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机构不能因为刘女士医保报销部分费用而免除或减轻自身应承担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