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晚“大喇叭”,如何才能不扰民?
发布时间:2025-09-18 13:00:26 浏览量:1
每当夜幕降临,许多城市的广场、公园甚至小区空地上,欢快的音乐准时响起,成群的中老年人随着节奏起舞,成为一道独特的文化景观。然而,这道景观的背后,却长期存在着困扰城市居民的噪音扰民问题。
健身娱乐所需的音乐氛围和不扰民的客观要求之间能实现平衡吗?城市治理中,如何让公共娱乐活动减少对他人私生活的影响?这期基层圆桌会,我们一起聊聊。
高分贝喇叭,让人苦不堪言
广场舞音响震耳欲聋、健身团课喇叭声传数里、露天KTV 夜夜 “ 嗨 ” 歌……参与者往往沉浸于自身活动的热情中,未察觉已悄然越过噪音容忍的边界,严重影响了居民休息与学习。健身娱乐本为强身健体、愉悦身心,但若以干扰他人为代价,则不免背离初衷。
糖:我们家楼下就是公园,跳广场舞、激情唱歌还有演奏乐器的大爷大妈一直活动到晚上九点半,不关窗的话,声音大得像在我身边活动,困扰很久但是也没有有效的解决办法。
费尔巴哈的三舅:早上健身的大音响也很吵,一年四季六点准时开响。
吴迪:上周某天晚饭后到城市书屋看书,没一会儿就被前来的广场舞队聒得震耳欲聋。公园走了一圈发现,广场舞方队又由一个变为三个,音响设备似乎成了他们彰显领地的武器,无不调节到最大,那重音能让大地跟着震动。
泳仪:终于引起关注了,跳舞不扰民,扰民的是越放越大声的大喇叭!别说楼下,就自住小区的对面楼,相隔才多少米呀,天天晚上7点开始“轰炸”到夜里,上学的要做作业,上班的需要休息,晚上的时间是大家宝贵的私人时间呀!
伯钧:包括楼上噪声的问题,楼下广场舞的问题,在2022年噪声污染防治法其实已经有回应了,但是法律的生命在于执行。
Zhh:广场舞者一天两次的舞动,说声音不响找不到感觉,附近居民深受其扰,说说不听,劝劝不住。是不是能有一个限制音量和时间的规定,还大家一个宁静的生活环境。
Yan:虽然对噪音扰民的规定是晚十点到早六点之间,但是我们小区里八点到九点半的广场舞音响也很吵人,我在二十多楼都能听到,完全影响了正常的生活秩序,街道办是否该出面进行协调?
素婉婷:目前最让我头痛的就是户外唱歌,全天候的,有时周末早上不到六点就在公园开唱,歌声传遍四方。
彩丽:楼下的广场舞,有几拨人,一个比一个大声,一个个放着大音响,虽然晚上0点后不吵,但10点前就不需要安静吗?就不需要学习吗?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健身娱乐产生的噪音为何难管?
健身娱乐是市民正当的文化权益,而宁静的居住环境亦是基本民生需求。两者在法律与道德层面均具正当性,形成了“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僵局。从网友留言中能看出,现在对于广场舞等高分贝噪音,由于缺乏监管主体和依据,因健身娱乐噪音引发的矛盾往往难以解决。
兰小草:我们这里广场舞跳到深夜11点,你说扰民不扰民?没有部门能监管,报警都没用!
阿密哩达·欢喜:城管、公安、街道、社区全都去了,费尽口舌做劝导工作,跳广场舞的还是老大不情愿,也就去的这一晚上暂时好点儿,第二天照旧。
A小巫:傍晚的楼下广场户外KTV、广场舞、摊贩叫卖声,每一天都让人不想回家。每天报警三四次,警察柔性执法,2分钟就走,广场舞噪音继续扰民。
弦瑟思华:楼下是个桥,每天上午九点到中午,下午三点到六点,晚上七点到十点一直在放歌跳舞,投诉各部门无果,现在搬家了,累了。
南方姑娘:楼下健身房健身器材发出的声音,震得心一跳一跳的,相关部门来了,也只是做个和事佬调解,根本没用!
如歌:我每晚都深受大音响苦恼,但是也不知道能找谁投诉,都说管不了。
夜间“大喇叭”,有解吗?
随着城市人口密度不断增加,不同群体对同一空间的使用需求,容易产生重叠甚至冲突。而明确的行为规范与有效的管理机制却未能同步建立,解决这一问题,既不能简单禁止健身活动,也不能任由噪音扰民现象持续,需要探寻一条平衡各方权益的可行路径。对此,网友纷纷建言献策。
大家普遍提出,要合理规范健身娱乐活动中,音响的使用音量和时间,对于不配合的,需要依法依规予以制止。
Yinഒ:不让活动吧,城市没有烟火气;让活动吧,没日没夜的扰民。个人觉得需要规定时限,比如早上8:00起可以播放广播类的(周六周日9:00起),晚上10:00后就不能再用高音喇叭了。不遵守规定的,执法部门有权没收工具;多次不配合,比较顽固的,列入诚信黑名单。
北路壮年:扰民的关键因素在于音量和时间。首先是加强软性劝导,一是可以要求健身团队配备蓝牙耳机,二是可协调居委会社区加强时间引导,最晚不超过9点半,对六月七月等高考中考或考试季,缩短健身时间。其次是要加强刚性约束,应该联合城管、派出所,对屡劝不改的健身团队组织者给予处罚。双策施治才能有效“降噪”,大家好才是真的好。
三个句号:划定时间段和范围,同时限定最大分贝。
XiaoXiao:这种报警都没用 还是得立法细致到什么场所几点超过多少分贝可以直接罚钱,警察有执法权就好搞了。
也有人提出,可以采取戴耳机等“静默健身”方式。
Whaoe我好饿o:健身需要放音乐就戴耳机啊,我记得之前刷到过有的舞蹈队就很好,自己也能听到歌还不扰民。
肌肉我要肌肉:广场舞其实可以戴蓝牙耳机,我们这边有一个广场十几个喇叭比响的,除了吵吵闹闹听不清楚,也影响自己的听力,不能为强吾身,妨害他人吧。
远见成就未来:噪声污染逐渐成为城市宜居环境建设的痛点和焦点。强烈支持静默健身,因为静默健身可行,同时不会给附近的人群带来噪声污染,让所有人共享安静空间。
WSY:应该让他们设计蓝牙耳机带麦的那种,因为有时候带头的人需要教动作,所以需要带麦,麦克风的声音也通过蓝牙传到参与者的耳机里。
佳心依旧:加强对居民区附近广场的管理,可以采取规定广场舞时间、限制音响分贝、要求带蓝牙耳机等方式。再者可以在城郊或者居民区少的地方多开发一些公共娱乐活动场所。
Shirlin:广场舞噪音问题严重影响各地区公园乃至生活区周边市民的生活及学习环境。建议所有报备团体,使用的设备需要经过所在管辖区(公园)同意,高分贝高频率震动设备应拒绝入园,建议使用静音设备(头戴式或者入耳式耳机),避免长时间干扰周边居民。
谈谈说
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加快,公共空间噪音矛盾日益凸显,亟需从法规建设与监管完善入手,寻求治本之策。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对社会生活噪音有原则性规定,但针对公共健身娱乐噪音的具体标准、时段限制、处罚措施等仍缺乏细化条款。各地则或是缺乏具体的管理条例,或是职责交叉与空白并存,导致实际治理中常常陷入“无法可依”或“有法难依”的困境,使得健身群众与周边居民各执一词,管理者无所适从。
补齐法治与监管短板需双管齐下。一方面要加快法律法规的“精细化”建设,因地制宜制定公共空间噪音管理实施细则,明确不同时段、不同区域的音量限值,为执法提供清晰依据。另一方面,要明确监管主体与配合职责,形成政府监管与公众自律的合力。要通过法规建设划定权利边界,既能让市民享受健康娱乐的正当权利,也能保障周边居民享有宁静生活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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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划:秦黛新 徐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