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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即将实施:广场舞、电子炮扰民直接罚款拘留!

发布时间:2025-10-29 11:16:51  浏览量:2

“法者,治之公器也。”2026年1月1日,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正式施行,为社会生活噪音污染治理按下“加速键”——公安部门将直接承接管辖职责,告别以往“以警告为主”的柔性处置,对屡教不改者依法施以拘留或罚款,为受噪音困扰的民众筑起一道坚实的“安宁防线”。古人云“静以修身,俭以养德”,宁静不仅是“独坐幽篁里,弹琴复长啸”的修身之境,更是“邻里相望,鸡犬相闻”的和谐底色,新规落地,正是对这份生活之美的法律守护。

新《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八条作出明确界定:凡违反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相关法规,噪音经基层自治组织、业主委员会、物业或有关部门劝阻、调解、处理后,仍持续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与学习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者,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需特别说明的是,此次调整聚焦“社会生活噪音”,工业、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等噪声仍由环保等部门按原规监管——正如“良医对症下药”,分类施策方能实现噪音治理的精准发力。

歌舞虽欢,不可“声”扰邻——广场噪音依法追责

广场舞本是“醉里吴音相媚好,白发谁家翁媪”的市井乐事,可一旦音量失控,便从“悦己之欢”沦为“扰人之患”,徒生邻里嫌隙。“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娱乐健身的自由,始终要以不侵他人权益为边界,断不可让“歌舞喧阗”变成“邻里怨言”。依据《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与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在城市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广场舞,若音响器材音量过大干扰周边生活,公安机关有权依法介入。遇此情形,可先循“和为贵”原则,与组织者友好协商,恳请调低音量或调整时段(避开“夜阑人静,万籁俱寂”的休息时间);协商无果可向物业、居委会申请调解,借社区力量化解矛盾;若噪音依旧“聒噪不止”,可直接拨打110报警,公安机关将依新规严处,对拒不整改者予以拘留或罚款,以法律之威还居民“耳根清净”。

婚喜当贺,莫让“炮”惊夜——夜娶噪音必受严惩

“洞房花烛夜”乃人生四大喜事之一,可部分地区夜间迎娶的习俗中,高分贝电子炮声常于深夜(晚9点至次日凌晨6点)“破空而来”,打破“月影横斜,夜色静谧”的安宁,严重侵犯居民休息权。“各美其美,美美与共”,传统习俗的传承需兼顾公共利益,绝不能借“喜庆之名”行“扰民之实”。根据《噪声污染防治法》及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夜间严禁鸣放电子礼炮等高频噪音设备,违者必将被依法追责。居民若遭遇此类扰民行为,无需“忍气吞声”,可直接向公安机关投诉举报,公安部门将迅速介入查处,以法律之盾守护民众“一夜安寝”,让夜间宁静不被“炮声惊扰”。

“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新法规的施行,既明确了社会生活噪音治理的责任与力度,更为公民行为划定了“可为”与“不可为”的边界。文明社会的构建,既需每个人恪守“君子慎独,不欺暗室”的自觉,克制自身行为对他人的影响,也需在权益受损时秉持“依法维权”的清醒,善用法律武器守护自身权益。愿新规落地生根、惠及万家,让“夜阑卧听风吹雨,铁马冰河入梦来”的宁静成为日常,共同守护“国泰民安,邻里和睦”的美好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