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官吏舞弊案三则
发布时间:2025-12-20 09:51:15 浏览量:23
北宋仁宗年间,包拯以龙图阁直学士之职出任开封府尹,因其执法刚正、不避权贵,时人誉为“包孝肃”。开封作为京师,政务繁杂,胥吏舞弊之风却屡禁不止,即便是包拯这样的廉吏,也险些落入吏员的圈套。一日,有百姓触犯律法,依宋律当处以杖脊之刑。负责审理此案的吏员见有机可乘,便私下收受了该百姓的贿赂,随后与他暗中约定,等见到府尹包拯时,包拯必定会将记录供状的事务交由自己处理,让百姓届时只需大声呼号、极力辩解,自己会出面分担罪责。不久后,包拯提审该囚犯,问明案情细节后,果然如吏员所料,将记录供状的工作交给了他。囚犯严格按照吏员的教导,在公堂上不停辩解,拒不认罪。没等包拯开口,那吏员便突然大声呵斥囚犯,让他只管领受杖刑离开,不必多言。包拯见此情景,当即判定该吏员是在借机卖弄权势、干预审案,怒火中烧之下,命人将吏员揪到庭院中,杖责七十。为了压制这种吏员专权的风气,包拯还特意宽恕了那名囚犯的罪责,却不知道自己早已被吏员与囚犯的合谋所欺骗,反而成就了他们的奸计。要知道包拯在任开封府尹期间,一向致力于整顿吏治,甚至改革诉讼制度撤销门牌司,让百姓能直接面陈冤情,却仍未能完全杜绝吏员的暗中作祟。无独有偶,某县县令在处理公务、监督用印时,发现印信的使用次数比登记在册的多出了一次。他当即仔细检查印匣及相关文书,却始终找不到印信被私用的痕迹。县令随即严厉审讯负责掌管印信的吏员,可那吏员拒不承认有私用印信的行为。接连审讯无果后,县令意识到硬逼恐难奏效,便改变策略,放缓语气对吏员说,自己明明知道是他私藏并私用了印信,现在可以不追究他的罪责,只要他说出印信的藏匿之处即可。这名县令向来以信守承诺闻名,吏员听闻后,知道县令不会食言,便当即叩头谢罪,坦言确实私用了印信,还说自己已将印信折断后放在了印匣内部,打算等后续再次开印办公时再悄悄取出来复原。原来宋代县级官府的印信管理虽有严格规定,但胥吏长期掌管印信,对管理漏洞了如指掌,常常借机谋取私利。另有一例,某按院在巡查途中,怀疑随行的吏书收受了贿赂,便亲自对其进行检查,可最终因未发现任何蛛丝马迹而不得不停止追查。其实按院的搜查存在明显疏漏,他只仔细检查了吏书随身携带的行李,却忽略了吏书放在案前的串铃、马鞭和大帽。而那笔贿赂,恰恰就藏匿在这些看似寻常的物品之中,按院未能察觉。要知道宋代对官员出差的行李有着严格规定,仅限携带随身衣物等必需品,超过重量便要治罪,这也让吏书钻了空子,将贿赂藏在随身器物中蒙混过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