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舞团有个姐妹离婚后,托我介绍男友,可她这一要求,让我崩溃了
发布时间:2025-08-27 19:50:20 浏览量:1
在歌舞团里,我结识了一位38岁的漂亮姐姐,她气质温婉,举止大方,一聊起来才知道,竟是我们学校的小学妹。她刚离了婚,情绪低落,常常向我倾诉生活的不易。她不止一次拜托我帮她介绍合适的对象,希望能在人生下半场找到依靠。恰好我原单位有位58岁的男同事,为人忠厚,老伴早年病逝,孩子长期在国外定居,他独自生活,经济条件优越,有车有房,生活安稳。我觉得两人挺般配,便热心牵线。没想到,他们见面后彼此都挺满意,很快便决定同居试处,感情也日渐升温。
可没过多久,小学妹又悄悄找到我,语气恳切地请我代为转达一个请求:希望同事将来百年之后,能把房子留给她儿子。我当时没多想,觉得既然两人感情好,提点合理要求也未尝不可,便答应帮忙传话。可事后越想越不对劲,总觉得这事牵涉重大,心里七上八下,纠结了好几天。后来,一位大姐私下提醒我,说这位小学妹以前在剧团当演员,儿子身体不太好,剧团解散后生活艰难。她曾嫁过一位老干部,也是以“房产留子”为条件才结婚的,结果两年后对方反悔,儿女反对,她没能如愿,只好离婚另寻出路。
听罢这番话,我心里猛地一沉。原来她如此执着于房产,是为儿子的未来铺路。可她让我去提这要求,万一同事不同意,顶多是分手;可若同意了,将来若又变卦,我夹在中间,岂不成了矛盾的焦点?可她一再催促,我实在推脱不过,只好硬着头皮找到同事,支支吾吾地表达了意思。出乎意料的是,同事竟爽快答应了。更让我震惊的是,小学妹竟然早有准备,当场拿出一份打印好的协议书,要求两人签字,还让我作为中介人一同署名。
我迟疑了,觉得这事关重大,建议他们去公证处办理公证,这样更有法律效力,也更稳妥。按理说,这建议对她更有利,可她和同事竟异口同声地拒绝,说不想让法律介入感情,怕伤了彼此信任。我更加不安,借口需要考虑,没有当场签字。回家后,丈夫严厉批评我,说这种绕开公证、执意签协议的做法,明显有隐情,而让我做中间人,将来一旦出事,我难辞其咎。我反复思量,始终不解:明明有更安全的公证途径,为何偏偏选择风险更高的私下协议?这其中,是否藏着我不曾察觉的深意?我越想越觉得肩上担子沉重,仿佛一脚踏进了未知的漩涡,进退两难。但我也明白,无论结果如何,我都不能逃避,必须以诚待人,也要保护好自己,不让好心办成坏事。这份善意,不该成为他人算计的工具,更不该让自己陷入无谓的纷争。我决定再找他们坦诚沟通,了解真实想法,寻求一个既合情又合法的解决方式,让这段姻缘建立在真诚与信任的基础之上,而不是被物质和算计所裹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