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白富美为何都不学跳舞?这种偏见并非无缘无故!
发布时间:2025-10-17 07:32:38 浏览量:1
文/胡铁瓜
在展开这个问题之前,我要问各位一问题,那就是为什么年轻女孩跳舞人人爱看,广场舞大妈却备受非议?自古以来只听说过大家闺秀因擅长琴棋书画而受到称赞,却没听说哪个名门之女以能歌善舞被世人传颂!
还有更直接的表现就是,北宋时期的底层人民,都喜欢把女儿送去学舞蹈,长大以后直接在瓦子里表演赚钱,补贴家用,要是能被哪个达官贵人相中,招到自家乐班里,那简直就是祖上显灵。而到了如今也有某大歌舞团成为人们茶余饭后的另类谈资!
当然也有异类,比如说在皇帝中的李隆基就喜欢舞蹈,他还编排了《霓裳羽衣曲》。可是为了避免皇帝形象在跳舞时受损,大臣就建议皇帝跳舞时在脸上带块白玉遮面,所以脸谱中丑角的正脸上会有白的一块,由此可见舞者在古人心中跟下九流的戏子无异,甚至只能跟丑角划等号!
这勾勒出中国古代社会一个心照不宣的规则,那就是富贵人家的女子可以精通琴棋书画,却绝不能以舞蹈示人。
而古代青楼与豪门宅第的阶级差异,是形成这两种截然不同的女性才艺景观最主要的原因。唐代教坊记中记载,平康坊的妓女们必须学习歌舞技艺,其中“舞技出众者最为客人所重”。白居易笔下那个琵琶女原是“长安倡女”,学得琵琶成,名属教坊第一部。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历代正史《列女传》中,才女们被颂扬的永远是琴艺、诗书、绘画,从未有过因善舞而被记载的大家闺秀。
这种界限在古代社会中如此分明,以至于舞蹈成了区分女性身份的重要标志。你能想象崔莺莺在普救寺里翩翩起舞?还是林黛玉在潇湘馆腾挪旋转?这些场景的荒谬,正揭示了那个时代对闺秀与舞蹈不相容的集体认知。
古代社会对女性的身体展示有着近乎苛刻的要求。《女儿经》中明确规定:“行莫乱步,坐莫摇身”。连走路坐下都有严格规范,更何况是张扬身体、起伏旋转的舞蹈?尤其是那些韩流舞蹈,夸张的动作只是为了展示性感曲线,好似在给自己的身体打了一个广告!
另外古代的“职业划分”早就给舞蹈定了性。宋明清三代都把优伶、舞妓划进“下九流”,比商人的地位还低。《唐律》里更狠,直接限制艺人的婚姻和后代权利,舞姬的孩子连科举都不能考,等于一辈子被钉在底层。为啥?因为当时的社会默认,舞蹈就是“以色娱人”的营生。
你看那些流传下来的记载,就算是公孙大娘那样“一舞剑器动四方”的高手,虽然有文人写文章夸她,可是字里行间还是藏着“玩物”的意味。杜甫写“观者如山色沮丧,天地为之久低昂”,夸的是技艺,可没说过要把她请进王府当老师。反观琴棋书画,从来都是和修身养性绑在一起的。王维的画能让秦观的肠胃病好转,欧阳询说练字要“澄神定虑,端己正容”,所以在古人眼里这些都不是娱乐,是能滋养品格的正经事。
因此大家闺秀学才艺,根本目的就不是“表演”。明清时候的大户人家,女儿都是养在深闺里的,除了节庆几乎不出门,学琴棋书画是为了“修心”,不是给别人看。弹琴要“神闲气静,扫尽炎嚣”,下棋讲“仁能全、义能守”,书法要“心正气和”,这些都是儒家推崇的“中和之美”,练的是性子和德行。
可舞蹈呢?它的核心是“动”,是舒展身体,是让别人看到你的肢体动作。古代礼教对大家闺秀的要求是“行不动裙,笑不露齿”,连走路都要拘谨,怎么可能允许她们当众扭腰摆胯?就算是唐朝那样开放的朝代,杨贵妃跳《霓裳羽衣舞》是因为她是皇妃,有特殊身份加持,而且是那个已经开始不着调的唐玄宗让她跳的,普通贵族小姐要是敢这么跳,早就被说“失德”了。
更关键的是“展示载体”的天差地别。琴棋书画的成果是能留下来的:古琴曲谱能传几百年,古画能藏在祠堂里当传家宝,书法作品能刻在石碑上,围棋棋谱能教给子孙后代。这些东西脱离了创作者本身还能存在,价值不会因为人老了就消失。
舞蹈呢?跳完就没了,全靠舞者的身体当下呈现。这就注定了它离不开“年轻貌美”的加持。你想啊,耄耋老者弹一首《高山流水》,大家会说“德高艺深”;写一幅书法,会夸“力透纸背”;可要是八九十岁的老人上台跳舞,底下看的人到底是看艺术,还是忍不住想这么大年纪怎么还特么折腾?
另外舞蹈与琴棋书画最根本的区别在于,舞蹈以身体为工具,而后者以器物为媒介。这看似简单的差别,在古代礼教社会中却有着天壤之别。儒家经典《礼记·内则》规定:“女子出门,必拥蔽其面。”贵族女性连面容都需要遮掩,更何况在他人面前展示身体曲线与动作?
明代《闺范》中记载了这样一个故事:一位少女因在自家后院扑蝶时挥舞手臂幅度过大,被父亲严厉训斥“行止不端”。仅仅是手臂的挥动就引来责备,专业的舞蹈训练对大家闺秀而言简直是不可想象的失德行为。
琴棋书画则完全不同。大家闺秀抚琴时,人们的目光聚焦在古琴上;对弈时,注意力在棋盘间;书法绘画更是纯粹通过作品来展示才情。所有这些艺术都通过一个外在的“物”作为缓冲,保护着创作者的身体不被直接审视。
这种界限在今日依然可见——为什么人们对跳芭蕾舞的女性投去的目光,总与看待弹钢琴的女性不同?即使同样是在舞台上表演。当然大家感兴趣的话也可以查查芭蕾舞是以什么形式发展起来的,在这里我就不细说了,怕过不了审!
估计有人会反驳说古代也有雅乐舞,比如祭祀用的佾舞。可那种舞其实根本不是“跳舞”,而是按规矩走步子,天子八佾、诸侯六佾,每一步都有讲究,连手臂抬多高都有规定,和现在说的“舞蹈”完全两码事。那种舞是礼教的一部分,不是艺术表达,更不是大家闺秀能随便学的——那是国家大典的专属仪式,错一步都算“失礼”。
再看看社会评价的双重标准。古代文人聚会,要是有小姐弹段琴、写幅字,大家会夸“才情出众”;可要是有女子跳舞助兴,就算跳的是再雅的曲子,也会被归为“席间娱乐”。就像现在的晚会,钢琴独奏叫“高雅艺术”,舞蹈表演再精彩,也常被说成“活跃气氛”。
这种差异本质上是“主动”和“被动”的区别。弹琴下棋是自己掌控节奏,想快想慢、想停想续全看自己,是“以我为主”,跳舞却要跟着音乐走,动作要符合观众的期待,本质上是自己的身体“被观赏”。大家闺秀要的是端庄自持,怎么可能接受这种自己身体被评头论足的状态?
还有个扎心的现实,那就是古代舞蹈从业者的生存状态,早就给这个行业贴了标签。青楼里的舞姬靠跳舞吸引客人,赚的是“赏钱”,说白了就是靠身体换饭吃。而大家闺秀学琴棋书画,是为了抬高身价,将来嫁个好人家,人家看的是“才情”,不是“技艺”。这两种价值定位从根上就不一样。
有人说这是职业歧视,可放在古代的社会背景里,大户人家最看重的是门风,要是自家小姐学跳舞,外人难免会联想是不是要去当舞姬,这种闲话传出去,整个家族的脸面都挂不住。明清时候,就算是普通人家的女儿,也不会让学跳舞,宁可去学针线活,也不能沾“舞”这个字。
有人可能会说这是对舞蹈的误解和亵渎,可误解了几千年,为啥改不了?因为舞蹈的身体属性是天生的,只要它还需要用身体来表达,就绕不开被观赏的属性。而琴棋书画的载体是器物、是纸张,能脱离创作者本身存在,自然更容易被赋予高雅的标签。
其实再简单不过的一个逻辑就是,如今网络上的短视频平台各种年轻漂亮的“舞蹈家”最喜欢展示的就是一字马,她们知道大家想看到什么,而大家也都知道她们想得到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