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的条件有什么?
发布时间:2025-10-17 09:03:35 浏览量:2
构成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的条件包括客体条件、客观条件、主体条件和主观条件。
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是指市场监督管理、税务等行政执法人员,徇私舞弊,对依法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不移交,情节严重的行为。
(一)客体条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行政执法机关的正常执法活动。
(二)客观条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对依法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不移交,情节严重的行为。
(三)主体条件
(三)主体条件: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即是行政执法人员,具体是指在国家公安、工商、税务、海关、检疫等行政机关中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公务人员。
(四)主观条件:本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零二条 【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行政执法人员徇私舞弊,对依法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不移交,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即是行政执法人员,具体是指在国家公安、工商、税务、海关、检疫等行政机关中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公务人员。
(四)主观条件:本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零二条 【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行政执法人员徇私舞弊,对依法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不移交,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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